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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29237475/2019-0001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4-19
名称: 对揭阳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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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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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城执函[2019]73

许杰华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城市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形成整体合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一直困扰着城市管理部门,为切实解决我市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立即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并制订办理方案,落实责任。由市局综合部署,结合市委开展“谋振兴?百日百项大行动”综合整治“六乱”的工作部署,制定关于开展整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法“乱倾倒”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措施到位,落实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全体执法队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投入到建筑余泥管理的工作中去。

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1.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余泥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要。一是我们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余泥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余泥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余泥处置行业起步时间较短,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我局邀请建筑余泥处置企业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到我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双方就建筑垃圾立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建筑垃圾立法问题通过我市的立法基地汕头大学法学院向市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反馈。

2.抓好源头管理,明确建设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源头管理的责任。为强化对建筑余泥的源头管理,我局到协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人大代表提出的源头管理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对开始施工建设的企业签订协议书,自觉根据有关要求到我市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并要求建设业主坚决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

3.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建筑余泥治理力度。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三、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共走访指导施工单位8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各辖区城管执法部门针对建筑余泥乱倾倒、装饰垃圾乱堆放多发的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其中惠来县落实交通局、城建局、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等职能单位,对泥头车违规运输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泥头车无证运营、超载、超高、沿途撒漏、乱倒余泥渣土等各类违法行为,共查处泥头车违规运输111辆。通过整治,乱倒建筑余泥现象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一)榕城区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筑余泥渣土随意处置的乱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一是上下联动,强化管理。认真制定《榕城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管理范围、管理重点、管理责任。纳入辖区监管的建设项目,由区住建局牵头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整治;未报建或私人自建房、无纳入监管的建设项目,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管理,区住建局、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整治。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内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排放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防污措施,并要求必须到“绿源环保有限公司”集中进行处理。二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法规教育。榕城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不定时检查等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发现违规行为,除第一时间责令整改处罚外,还对其进行法规教育,增强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重点车辆遗漏飘洒等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泥头车等交通运输重点车辆运输秩序,打击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无证运营、超高超载、遗漏飘洒、扬尘污染等行为,着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空港经济区全力做好建筑余泥渣土的排放管理,主要做到: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村(社区)对所属辖区内建筑垃圾进行摸查,对于偷排乱排建筑余泥渣土违法行为从重处理。二是加强建筑余泥资源化处理力度。通过加强余泥的再利用,建立余泥回收点,提升建筑余泥渣土的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宣传监督力度。

(四)市生态环境局着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固体废物监管,主要做到: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1.先后出台《揭阳市“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揭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揭阳市固体废物管理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强化“两法衔接”,加强联防联治,多方位打好环境执法组合拳。3.配合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全面强化监管水平。1.强化固废平台管理。2.开展底数摸查。3.组织专项排查。三是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全市相关企业共签订承诺书213份,抽查处置单位83家。

(五)惠来县针对建筑余泥渣土管理问题,主要采取:一是加强源头管理。1.县建设部门切实加强对余泥渣土排放源头管理。2.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铺设硬化道路,设置车辆冲洗喷淋和污水沉淀池等设施。二是建立管理机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遵循“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防尘”的监管原则。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四是加强宣传发动。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并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亮丽的城市,为市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再次衷心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热心支持!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419    

联系人及电话:郑映壁       839000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