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carbon
留言日期:
2022-05-21
主题:
关于中考志愿填报中兼报榕城区与揭东区高中的问题
内容:
《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今年报名时填报户口所在地在揭东区,已在榕城区(含原空港经济区,下同)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或报名时填报户口所在地在榕城区,已在揭东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在填报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可选择填报揭东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可选择填报榕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但两者不得兼报,即选报揭东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则不能报榕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选报榕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则不能报揭东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明年起不再执行该项规定。 请问“两者不得兼报”的规定是对全体考生有效,还是仅对上述户口所在区与中考报考所在区不同的考生有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21
答复时间:
2022-05-25
答复单位:
揭阳市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现就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仅对上述户口所在区与中考报考所在区不同的考生,才适用于“在填报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可选择填报揭东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可选择填报榕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但两者不得兼报。”

如需更多咨询,请联系:87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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