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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09:26:4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市审计局:

    收到《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1〕26号)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计整改建议意见,落实专人推进整改工作,现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已组织落实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个项目指标资金未及时分配,未能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金额620090元”问题。

    2020年8月19日,市财政局向我委具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的通知》(揭市财工〔2020〕97号),预下达了2020年度中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620090元,因预拨资金未达到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财资〔2020〕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260元标准,导致资金迟迟未能支付使用。为此,我委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书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于2021年9月17日向市政府具文《市国资委关于审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分配方案的请示》(揭市国资〔2021〕17号),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即可分解拨付到有关县(市、区)。

    二、关于“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度”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意见,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好项目实施前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保证预算执行的可行性,提高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预算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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