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对吴澜星同志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任揭阳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8月2日反馈了《审计报告》(揭审企报〔2024〕12号)。根据《审计报告》关于落实整改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严格按照《审计报告》(揭审企报〔2024〕12号)审计整改要求,对照审计发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吴澜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吴澜星同志担任组长,黄晓棠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府办人事科、行政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协调科、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整改问题
1、市金融工作局未按要求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报告2023年度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市府办金融协调科已于2024年8月13日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报送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揭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揭府办〔2024〕32号)。
2、市金融工作局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集体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支出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3、市金融工作局少计银行结息收入。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原市金融工作局已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银行全额应结利息,并全部入账核算。
4、市金融工作局预算编制不够精细。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的精细化水平,做好预算项目评估,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正在整改问题
5、市金融工作局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市榕江城信社等3家城信社退出市场资产债权收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揭阳市榕江城信社等3家城信社借款抵押物及证件等材料进行整理,形成电子版文档。二是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初步对接,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原揭阳市榕江城信社等3家城信社借款抵押物及证件等材料进行筛选,对是否可进行诉讼出具法律意见。
6、市金融工作局未及时修订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进展情况:会同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扶持资金执行管理机构进行沟通研究,借鉴省内其他地市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修订内容,拟于近期起草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文件初稿,按程序开展政策文件的修订、出台工作。
7、略。
8、略。
9、略。
10、略。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1、完善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已采纳: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局职能承接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计发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吴澜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吴澜星同志担任组长,黄晓棠同志担任副组长,人事科、行政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协调科、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完成了原市金融工作局财务撤并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中心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12、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密切跟进办理进度,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目标实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