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人字〔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陈伟军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志雄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唐锡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博同志任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黄伟彬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温习豪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卢铭同志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190L/2023-0033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 名称: | 关于陈伟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揭府人字〔20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 主题词: | |||
揭府人字〔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陈伟军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志雄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唐锡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博同志任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黄伟彬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温习豪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卢铭同志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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