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2年揭阳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梁瑞国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认为,2022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市委的坚强正确领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农业生产较快增长,重大支撑项目顺利推进,工业投资有力增长,新升规企业效益初显,产业不断提质提效,消费市场稳中有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效落实,营商环境得到优化,绿色发展深入人心,居民生活品质逐步提升,经济社会总体平稳发展。
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委“三个最”工作要求,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把稳工业增长放在首要突出位置,扎实抓好企业服务,全力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持续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内外贸提质增效,切实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王全录、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相关决定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揭阳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22年7月29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2年揭阳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揭府案〔2022〕3号)。
会议认为,省下达我市(不含财政省直管县,下同)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47亿元,包括1月份下达的提前批新增债券额度9.97亿元,5月份下达的第二批新增债券额度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81亿元、专项债券20.66亿元。市政府将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用途,符合省对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和规定,有利于完善我市重点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等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批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2年揭阳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同意将上述省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202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市人民政府应在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中一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同时,要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做好还本付息工作。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瑞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7月29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梁瑞国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7月29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方伟斌同志的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雪锋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少平同志为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