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202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10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揭阳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揭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的关键时期。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揭阳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揭阳“十四五”期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城乡融合为导向,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揭阳市城镇化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
本规划是《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揭阳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揭阳市全域,国土面积约5240平方千米。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稳增长、扩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既有利于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发展新动能,通过扩大内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也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也是 我市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和“双区驱动”效应加快释放、“双城”联动的背景下,抢抓新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的重点任务。我市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又面临巨大的内外发展 环境变化,必须准确把握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和问题,认真研判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特征,把握规律、因势利导,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健康可 持续发展。
第一节发展基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揭阳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简化申办手续,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规范户籍人口规范化管理,以居住证为载体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不断提升市民化水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557.7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65%,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市户籍人口从2015年的701.68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711.19万人。
城镇空间总体格局不断优化。城市各功能组团一体化水平、集聚度和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一主三副多点”发展格局日益清晰。基本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层次分明的等级结构,人口、用地、产业向中心城区、普宁、惠来的中心集聚特征明显。中心城区发挥空铁港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引进建设一批区域总部和城市综合体项目,榕江新城开发建设稳步开展,交通、产业等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揭阳滨海新区“油、化、气、电”重大项目推进,“一城两园”建设初具规模;普宁大力推进产业转型载体建设,“商贾名城、创新之城”建设稳步推进;揭西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生态发展示范作用突出。县城和重点镇稳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特色小镇,7个省级特色小镇。
产城融合发展动力逐渐加强。产城融合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先后出台《揭阳市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若干意见》《揭阳市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促进产业发展的“1+1+12”政策体系。各产城融合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中心城区“一区四园”配套服务逐渐完善,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稳步推进;揭阳滨海新区“一城两园”、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成效初显。各级产业园区与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的 联系更为密切,重大交通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快速完善,产城融合基础进一步夯实。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102.14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4.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441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0%。2020年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22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6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12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6%3。
产业发展方向日渐明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20.29亿元,“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20.29亿元,年均增长1.9%,工业基础总体较强。产业优势明显,传统优势产业包括纺织服装及其相关产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等;产业发展动力逐渐多元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日益提升,“十三五”期间,十大重点工业园累计引进落户产业项目277个;建设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榕江实验室),新增省级质检站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8家;累计组织1679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5家,新增注册商标7.55万件、专利授权2.57万件;建成运营跨境电商产业园3。
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空、铁、港、高速等重大交通设施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揭阳潮汕机场从4D级升级为4E级,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到528.64万人,稳居中型机场行列;厦深高铁有效运营,梅汕高铁正式开通,汕汕铁路揭阳段、揭惠铁路开工建设,粤东城际轨道规划建设扎实推进;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里程390.39公里3,高速公路密度达7.45公里/百平方公里,居粤东首位,全市实现“县县通高速”;建成运营各类港口泊位44个(其中10万吨级泊位3个),揭阳港口岸扩大开放已获国务院批准,实现揭阳海港一类口岸零的突破。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医院数量从2016年的48个增加到2020年的71个,增长47.92%。“十三五”期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1座,2020年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9.385万吨,较2018年增长43.42%,2020年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855万吨,较2019年增长19.6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04平方米,增加1.1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染防治逐步加强,榕江、练江、枫江水质明显好转,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从2015年的93.1%提高到2020年的97.0%。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先后制定出台《揭阳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办法》《揭阳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揭阳市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切实保障农民不动产权利。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建立起“城区(镇区)-乡村”两级乡村公共基础服务体系,分级配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至2020年底,共建成标准化村卫生站1245个,共有村卫生室2589个。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截止2020年底,已有3450个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村全覆盖,新增全国文明村镇4个、省卫生镇7个、省级卫生村886个,创建美丽宜居村748个、省特色名村3个。精准脱贫扎实有效,实现所有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脱贫退出。
第二节存在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不强。城镇化水平在区域中相对较低、增长较慢,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50.65%,2016-2020年城镇化率均位于汕潮揭三市末位。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吸引力不足,人口外流趋势比较明显,迁出人口规模从2015年的2.08万人增加到2019年的8.88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尚未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主动落户意愿不强,2016-2018年揭阳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中因城乡属性调整的被动型落户城镇的人数占比达到97.7%。
城镇空间结构有待提高。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城市首位度较低,2020年揭阳市的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186.36万人,小于普宁市常住人口规模199.86万人1。城镇空间布局扁平分散,全市居住在城市、镇、乡村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25.74%、24.91%、49.35%1,城镇承载力、吸引力有待提升。城镇间未能形成良好的职能分工,产业重合度高,衔接程度低,专业化建设不足。产业用地零散分布,全市0.5公顷以下的工业用地斑块数量达62%。
城镇化发展动力单一。揭阳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化长期依赖于传统工业,但近年增速放缓,2019年全市工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4.8%,较2018年增长0.3%2,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从2015年后开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发展动力不足,传统制造业特色功能培育不足,工业用地向专业镇集聚,但用地斑块破碎,且主要沿G324、G206、S335、榕江、练江等东西向道路、河流发展,呈现“马路经济”、流域经济特征,未能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产业创新水平不高,2020年揭阳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9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9%。现代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就业吸纳能力仍然偏弱,如2019年金融业生产总值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1%,从业人口仅占社会从业人口的1.2%12。
城市品质建设水平不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足,覆盖率较低、且人均配套面积不足。城市生态空间不足,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慢行交通网络化建设不足,人行道占城市道路面积比例仅为16.49%(全省平均水平22.88%)。存量用地改造动力不足,2016-2020年全市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211.23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仅为7.7%。城市人文风貌名片尚未成型,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保护力度不足,特色小镇统筹规划、建设指引与政策扶持尚待完善。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加强。城市内部道路系统性有待完善,揭阳市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为4.3公里/平方千米,与国家8公里/平方千米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污水处理率有待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90.27%,污水处理率96.04%。智慧城市建设相对落后,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为69%,低于全省水平(80.5%)。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智慧市政管网检测设施,智慧电线杆、智能充电站、智慧停车等建设尚未普及。
城市对乡村带动作用仍需提高。乡村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12元3,相比全省平均水平(18818元)仍有较大差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明显,深加工能力不足,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仅为3.20%。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仍有短板,农村自来水尚未实现全覆盖,部分自然村未实现村村通光纤,高带宽网络发展不足。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缺口较大,2019年农村每千人拥有乡村医生数仅0.5人2,仅为城市的26%。平均每村乡村医生人数仅为1.39人,低于全省水平(1.68人)。
第三节新的要求与重点任务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需要将全面打造以人为本、更加公平、更为多样、更高质量的生活作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准对接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以空间布局优化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促进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建设发展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建立高质量城市生态系统,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需要牢牢把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机遇,牢牢把握深入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带来的新机遇,从全省大局和区域整体出发,立足自身功能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落实省支持揭阳市粤东新城“35条”政策扩面,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在坚守生态、粮食和国土安全,坚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等底线“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生态、农业、城镇功能空间格局优化、用地结构调整,提升国土空间对经济和人口的承载能力。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性、支撑性作用,在陆海统筹、港产城联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需要顺应城镇化大趋势,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正确方向,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给。
与此同时,城镇化外部环境不稳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经济衰退、逆全球化抬头使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经济增速放缓将影响城镇化发展速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产业链供应重塑和新经济发展将改变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进而影响人口流向和城镇化发展格局。未来揭阳市应立足现状,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发展机遇,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型城镇化需要凝聚共识。立足揭阳市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是事关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整体性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城市工作以及农村工作等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形态为目标,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以产城融合发展为抓手,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路径,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顺应发展要求、符合揭阳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坚持守住底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高质量发展。顺应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促进城镇化从追求规模速度向提升质量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倒逼改革、推动创新,努力营造优质的宜居环境。
——坚持城乡融合。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的发展定位,立足改革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与功能布局,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以人为本、布局合理、动力多元、和谐宜居、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展望2035年,经过“十四五”固本强基、“十五五”攻坚突破、“十六五”决战决胜,揭阳市高质量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才服务能级明显提升。形成集聚高效、对外开放的城镇化格局,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和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健康揭阳和更高水平的平安揭阳。
锚定2025年,揭阳市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新突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本地累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数超过35万人。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区域地位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镇化动力更加多元,城乡建设品质明显提升。城乡融合不断深化,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镇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全面建立城乡户籍统一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力和人才自由流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
——城乡一体的空间形态基本形成。提升区域影响力,推动汕潮揭同城化。市域“一主三副多点”格局基本成型,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合理,揭阳中心城区、普宁中心城区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揭西县城、惠来“一城两园”建设成效明显,县城集聚提质成效明显,重点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城镇化多元动力更加科学合理。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化临港产业更进一步发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研发投入稳步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打造沿海经济带产业强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和谐宜居的生活品质稳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安全、高效、绿色、智慧的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民生保障不断加强;文化事业持续繁荣,潮客文化魅力特色彰显;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基本构建。
——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融合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协调。
指标体系表
按照“尊重自愿、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新生代农民工、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为重点,坚持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逐步提高人口市民化质量。
第一节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全面取消全市落户限制,对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坚持城乡融合的思路,以小城镇为载体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合理布局小城镇的空间、产业、人口,不断优化小城镇的功能,探索允许在小城镇务工经商并有稳定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小城镇落户时保留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其他财产收益权,进一步打通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换衔接通道。创新户口迁移政策,探索汕潮揭都市圈内实行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实现都市圈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和户籍政策的一体化调整。严格执行全面放开城镇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深化人地钱挂钩等政策措施。
建立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实际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依托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统一人口数据采集标准,整合有关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卫生健康、信用、房产、收入、婚姻等基础信息,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壁垒,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拓展人口信息收集渠道,加强社区对人口的信息采集能力,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提高人口信息收集的准确率。
第二节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以常住人口为基准合理配置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制度,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机制,确保有意愿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者、城中(郊)村民在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好居住证发放和管理,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居住证制度,进一步简化居住证办理程序,推进各市各部门基础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常住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便捷度。
健全更充分的就业促进机制。加快培育新兴企业、引进大型国企,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乡村工匠”等技能培训工程,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依托传统制造业企业,政企联合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到2025年,向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就业信息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活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确保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家庭住址相对就近原则,在相应城镇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公平享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教育的权利,鼓励和扶持面向农民工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扩大城镇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到2025年,外来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00%。
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按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国家规定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覆盖范畴。持续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机制,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推广通过公安信息比对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式。到2025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6%以上。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形式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可以建设成套型和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配套建设公寓楼和集体宿舍,多途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以职住平衡为原则,根据规划园区人口,在产业园区内合理配置居住用地,完善配套设施,引导产城人融合。完善金融服务制度,对兴建农业转移人口公寓的个人和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长期低息银行贷款。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主购买住房。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健全多元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将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专项资金,重点向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多的县(市、区)、镇倾斜。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统筹安排奖励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较好的县(市、区)及中小城镇给予奖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并落户城镇的,各县(市、区)政府及就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助。
健全农业人口转移与用地指标挂钩机制。落实“以人定地、人地挂钩”,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机制。在市县镇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保重点、强交通、增设施、优底线”分区域引导新增用地规模分配。在土地供应中,加大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用地供应比例,以提升城区人口承载能力;提高惠来县工业用地供应比例,增强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带动能力;通过有偿回收、增减挂钩等腾挪揭西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低效建设用地,将盘活的指标集中用于县城及重点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帮扶关怀。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志愿者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开展送温暖、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和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女性农民工的困难帮扶和人文关怀,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尽快适应城市生活。鼓励用工单位主动关心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生活等方面困难。严格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活动场所、聚集区域规范化管理。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空间,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原住地相关权益退出机制。加强农村土地产权认定,探索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和管理。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通过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进城落户农民承接流转承包地,鼓励开展整治整合。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放活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实现形式。
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根据人口、土地、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全国“两横三纵”以及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相协调,按照统筹规划、集聚高效、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汕潮揭都市圈建设,优化全域城镇化战略格局,明确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职能体系。
第一节协同推进汕潮揭都市圈同城化建设
共建多中心、网络化都市圈。推进榕江新城、普宁东部创新城、惠来“一城两园”等新城新区建设,积极引入高等教育机构,探索共建都市圈医疗联合体,共同打造三市一体、服务共享、同城生活的城市功能圈。加快推进揭阳滨海新区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功能。围绕机场、高铁站、海港建设空铁港交通枢纽,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集聚区、新型工业化城市、重要石化能源基地和粤东航空物流基地。
推动市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打造汕潮揭社会治理一体化格局,制定市际毗邻区域统筹规划和协同治理计划,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推进城市功能空间一体化,有效推动跨区域产业互动、生活互联。依托潮汕国际机场,加快临空产业园和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共建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依托练江流域工业集聚区,串联普宁健康医药产业集聚区、潮南服饰时尚产业集聚区,加强流域综合整治,打造练江时尚产业带。惠来前詹镇、靖海镇依托港区和腹地资源,完善镇区、港区功能配套,大力发展海洋工程、海洋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集群,加强与汕头的旅游合作。促进都市圈形成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增强集聚功能。开通都市圈城际公交。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育。区域协同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实现水资源可控可调、优化配置。加快推进练江、榕江、枫江等流域综合整治,推进上下游、左右岸的共保共治。完善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建立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揭阳靖海湾防护林与汕头广澳湾防护林联合建设,共建以沿海岸线分布的防护林、湿地为主体的综合生态防护带。
第二节 优化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
构建“一主三副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初步形成中心城区、揭阳滨海新区、普宁市和揭西县差异化协调发展格局,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立体交通格局基本形成。依托揭阳地理区位及交通区位,全市“一盘棋”统筹,探索主体功能区引领下揭阳各分区差异化发展模式,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发展新格局,明确揭阳市中心城区、惠来中心城区、普宁中心城区、揭西中心城区在沿海经济带中的功能定位,在融入“双区”建设中各展所长,在建设沿海经济带中互为支撑,推动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平衡发展。中心城区依托城市发展基础,强化六个“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一城五园”的空间发展格局,突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古城、粤东地区创新型产业强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惠来以揭阳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为主抓手,加快建设“一城两园”,以制度创新集聚资源、释放活力,着力推动空间资源和高端要素集聚,重点推进高铁新城组团、科教新城组团、神泉湾文旅组团、总部商务组团、老城更新组团、华湖商贸物流组团等6个组团开发建设,努力打造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和临海特色产业战略高地。普宁继续做大做强医药、纺织服装两大支柱产业,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商贸流通水平,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为商贾名城、创新之城。揭西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开发利用潮客文化、山水风光等乡村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山水旅游、农业旅游、乡村旅游,点面结合、串珠成链打造国家全域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全市生态发展示范区。强化空间资源布局的市级统筹,通过保重点、强交通、增设施、优底线,保障四大新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产城融合。
优化新型城镇规模等级结构。综合考虑各城镇的自然资源、人文特色、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等因素及生态安全要求,实施多元化、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科学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集中,有序疏解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地区的人口,形成合理有序的城镇规模结构。到2025年,揭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5万人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普宁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5万人,惠来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0万人,揭西县城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人口、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共形成Ⅱ型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1个,Ⅰ型小城市3个,Ⅱ型小城市44个。
专栏1:2025年揭阳市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注:城镇规模等级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 发〔2014〕51 号)相关规定划分。
引导城镇差异化职能分工。协同互补形成区域差异化功能分工,培育优化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差异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强化中心城区和县域产业发展条件好的城镇人口和产业吸引能力,培育综合服务职能,加快建立起“工贸农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拓展城乡就业渠道,建设成为新型城镇化主要载体。促进现状产业特色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城镇的产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加快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培育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引导本地非农就业,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适度发展现状人口规模较小、生态保育要求较高的城镇,集中建设生态镇和生态村庄,强化镇区服务功能,推动空间集约集聚利用,逐步引导人口向生态敏感区外转移。共划定综合性城镇11座,商贸型城镇3个,工业型城镇9个,旅游型城镇7个,农业型城镇20个。
专栏2:2025年揭阳市城镇职能分工
第三节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建设区域核心门户枢纽。结合都市圈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着力提升中心城区机场、铁路、港口等综合交通枢纽站场服务水平,提高枢纽建设水准。推动揭阳潮汕国际机场扩容升级,推进机场站高铁联运枢纽建设,完善揭阳站枢纽立体交通设施。提升榕江港区和惠来沿海港区货物吞吐量及综合运输效率,强化空铁港联运优势。推动揭阳空港经济区发展,打造空港经济区国际开放门户,在榕江河湾沿岸和机场前地区集聚高端服务职能,建设区域商务休闲中心,强化揭阳空港经济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培育多元产业载体,以砲台镇为中心形成产业服务核、以渔湖镇为中心形成城市服务核、以地都镇为中心形成休闲服务核,促进以镇带村一体发展。以交通、供水“一张网”等为抓手,扎实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加快进贤门大桥及其北连接线建设,开工建设京灶大桥,推进汕昆高速和甬莞高速揭阳市区联接线、省级高新区至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等项目,推进国道G206线揭阳新亨至地都段改线、中心城区环市南路等规划建设,完善“纵横环”“路桥隧”体系。
培育区域高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高端服务产业链条,着力培育医疗、展贸、电商与疗养等区域功能平台,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全面提升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建设集医疗、科研、教学功能与一体的区域级三甲医院,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辐射服务汕潮揭三市。建设包括疾病预防、康复疗养、保健养生等功能的区域级疗养中心,全链条整合区域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揭阳医药产业品牌。空港经济区依托空铁枢纽优势,打造机场站前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聚集跨境电商总部、航空总部、信息服务、商品展示、高新产业、生活配套等区域商贸功能。依托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和潮汕高铁站等交通优势,建设区域级会展中心,包括商贸会展、国际展览、商务会议、文娱演出等功能。
第四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普宁: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城市品牌。做大做强医药、纺织服装两大支柱产业,以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医药、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与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度融合。大力培育高端现代服务业,布局旅游、康养、节能环保装备、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引进、培育一批高盈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与珠三角共同构建广东未来新型产业体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商贸资源要素,依托普宁国际服装城、国际商品城、康美中药城、布料城、粤东烟草综合性物流中心等商贸载体,进一步培育、发展现代高端商业贸易;提高商贸流通水平,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扎实推进跨境电商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仓,稳定外贸增长。围绕“一城三区三片”建设,优化调整城市空间架构。推进中心城区“一轴一带”建设,加快城市综合体、宜居项目和高端商业中心建设。谋划普宁东部创新城,谋划总部商务、创智孵化、电商运营等主导功能,加快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入知名高校,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推动教育与产业全面对接。全力推动东部创新城加快发展高铁经济圈和打造城市副中心、北部片区全力打造医疗健康产业高地、西部片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高地和生态宜居新城。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普宁现代农业(青梅)产业园建设工程,打造集青梅技术研发、青梅简单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种植旅游观光、商贸为一体的现代产业园。对接揭阳至惠来铁路建设,优化高速出入口连接线,规划建设揭普惠快线与揭普西快线,与揭阳中心城区和揭阳市粤东新城实现联动发展。
惠来:聚焦“一城两园”加快揭阳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以产业链为导向,全力打造石化产业、海上风电、冷链物流等主导产业,加快推动惠来建设全市新的增长极,坚持高质量发展路线,打造广东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重要支撑和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推进揭阳滨海新区综合开发项目,带动区域产、城、景高品质发展。加大靖海客鸟尾旅游度假项目、神泉湾文旅项目、靖海湾滨海特色小镇等项目开发建设,建设美丽滨海城市。加快惠来老城和揭阳市粤东新城建设,推进惠来老城区服务功能升级,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风貌;推进揭阳市粤东新城建设,合理布局产业、居住、服务、休闲等功能;培育产城融合示范区,两城区互通互联,共同打造揭阳滨海新区。推进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社区人才安居项目,启动实施揭神大道连接线、滨海产业大道等“一城两园”联通工程。加快推进粤东新城先行启动区建设,主动寻求与珠三角重大产业反向配套合作。理顺揭阳市粤东新城土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土地征收整备供应,推进揭阳市粤东新城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位和政策优势,推动揭阳市粤东新城联动惠来老城,促进城区更新,完善功能配套。建设两大临港产业平台,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着重推进中委广东石化项目及一批中下游石化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工等石化中下游产业,瞄准石化全产业链,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积极推动惠来临港产业园风电产业发展,以国电投、中广核、明阳和GE风电项目为支撑,打造海上风电全产业基地;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揭阳大南海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基地建设;积极做好广东省海上智慧风电与海洋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建设,力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授牌。优化口岸对外开放格局,加快完善惠来电厂专用码头、国电投通用码头口岸配套设施,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打造现代总部商务经济走廊。结合惠来站规划建设,扎实推进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努力打造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和临海特色产业战略高地。
揭西:强化国家全域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揭西生态发展示范区,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全力创建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进一步擦亮“中国天然氧吧”牌子,走深走实“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化路。围绕建设全市生态旅游的龙头和粤东生态旅游首选地的目标定位,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山水旅游、农业旅游、乡村旅游,推进黄满寨瀑布群、京明度假村、南山镇红色“火炬村”、金和镇山湖村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点面结合、串珠成链打造国家全域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全市生态发展示范区。践行“主客共享”的理念,以“乡村游”作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创建互联网平台、大数据中心等智慧平台,发展智慧旅游业。推动揭西与赣南、闽西等原中央苏区以及潮安、潮阳、潮南等地革命老区开展红色旅游联动,共同拓展“中央红色交通线”“华侨华人爱国情怀”等红色旅游线路。加快揭西县产业园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园区投资环境,进一步推动产业园招商扩容,推进高新科技、生态、环保型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创办一批优质蔬菜、中药材、橄榄、生猪养殖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大做强揭西茶叶产业园,打造粤东特色现代农业基地。
第五节有重点地引导小城镇发展
强化重点城镇建设。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牢牢抓住揭东区被纳入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的契机,围绕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强化区域、生态、交通、产业、设施、空间一体发展战略,高标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管理水平。推进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普宁市占陇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中心镇建设,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提升承载能力,增强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以镇带村”一体发展,建设现代化城镇。支持洪阳镇、占陇镇、里湖镇、梅林镇、京溪园镇、葵潭镇、隆江镇、靖海镇、鳌江镇、棉湖镇等重点城镇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城镇产业集聚,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倾斜,积极引导村镇二、三产业向重点城镇集中。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发展环境,形成集约发展优势,逐步培育成经济繁荣、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镇。
加快重点镇补短板强弱项。做大做强重点镇,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提升重点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每个重点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完善重点镇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优化调整退休人员社保水平。推动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推进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城乡污水排放一体化治理。建立城乡道路客运系统、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机制,推动城乡道路客运系统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
合理引导一般乡镇发展。坚持科学分类指导,促进一般乡镇、农场等多元化发展。着重优化提升特色产业,推进特色产业的转型升级,强化对周边农业人口的就业吸纳能力。深入挖掘乡镇地方传文化,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塑造特色文化品牌。改善生态环境,开展乡镇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提升乡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扶持国有农场发展,发展特色农产品、推广农业新技术与经营模式,同时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农场社区服务功能,加大与毗邻城镇的资源共享力度,提升区域辐射能力。
规范健康发展特色小镇。依托揭东区埔田镇作为国家级特色小镇的发展契机,围绕资源优势,发展竹产业等,发展生态经济,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重点发展中德金属生态城合创小镇、望天湖生态康养小镇、揭西万梅谷文化小镇、揭东玉湖历史文化小镇、揭东电商小镇、空港长美特色小镇等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小镇创新创业生态,提高就业吸纳能力。落实特色小镇政策扶持,加大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文旅投融资活动,争取一批文旅项目签约落地。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品牌塑造,强化文旅资源挖掘整合力度,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民俗文化资源,结合历史名镇、特色小镇打造文旅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制定特色小镇分批发展时序,组织特色小镇有序申报。
第五章 形成高质量城镇化动力体系
第一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工业立市、工业强市,大力发展以绿色石化、海工装备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打造世界级石化产业集群、推进海上风电发展,积极拓展能源产业链条,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新材料、安全应急与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推动揭阳制造向揭阳智造转型。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揽子政策,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兴现代服务业企业,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生产性服务业、商住服务、康养服务等。
着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强化旅游产业集聚效应,打造揭阳古城、大北山、惠来滨海等旅游集聚区。引导发展榕城历史文化游、揭西生态旅游、揭东乡村旅游、普宁商务旅游、惠来及滨海新区滨海旅游等一批示范集群,形成一批有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的文旅平台。
扶持做大现代农业。推进普宁青梅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工作。做大做强普宁青梅、揭东竹笋、揭西茶叶、惠来南药等特色产业,加快促进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形成国家、省、市级产业园梯次发展格局。
第二节保障优质产业空间供给
划定工业控制线,分级分期释放产业空间。合理划定工业控制线,统一整合土地资源,运用分级、分期方式释放产业空间,保障全市产业发展空间,引导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工业控制线内合理调控工业用地转换功能,根据工业控制线范围内工业建筑面积总量平衡原则,预留一定的用地功能转换弹性。
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引导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以村级工业园改造为抓手,盘活工业存量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构建“增量撬动存量”的激励机制,引导各县区通过加大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优先盘活和挖掘存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土地流量指标。强化精细化用地指导,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鼓励工业用地提供更多的产值、税收,延伸多种创新业务模式,实现产业稳健发展。
第三节推进重点产业平台建设
重点推进四大重点新城建设。稳步推进榕江新城、揭阳市粤东新城、普宁东部创新城和揭西北部新城建设,强化区域交通与新城的耦合关系,优化新城与产业平台产城联动。引导新增空间资源向区域交通设施周边地区集聚,强化土地整理储备,引导成片开发建设。发挥全市带动示范效应,推动重点产业、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向区域交通设施周边及圈层地区集中投放。以制造业和传统产业为重要基底,以建设高质量产业平台和完善服务的城镇空间为载体,以创新为驱动力,推动知识技术、高端人口、信息资本等要素集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提质增效。
专栏3:重点新城平台建设指引
推进十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揭东茶叶,普宁蕉柑、花卉、青梅,揭西中药材、青榄、蔬菜,惠来凤梨、家禽养殖,揭阳产业园蛋鸡养殖等10个市级产业园提质增效工程,引导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促进十二大园区产城融合。高规格推进全市园区建设,创新新型园区运营模式,促进产城融合。依托全市12个重点产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探索现代化产城融合模式,强化差异化发展引导,在引进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经济等方面发挥积极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专栏4:推动12大重点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
第四节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传统产业、行业优势基础,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渗透,促进低端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中心城区瞄准“高端制造、商贸物流、新兴金融、创意创新”四大产业,引导传统产业向临空高科技产业、高端制造、电子商务、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新型产业转型,加快实施榕城工业园规划,建设潮东产城融合综合示范区等,重点建设“国道206线工业走廊、榕城十里智造走廊”两条工业走廊,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普宁市加快培育东部创新城现代服务平台、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大健康产业集群,引导空间集聚、产业集群,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惠来县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加强临港产业园建设管理,推动“油、化、气、电”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向“油、化、气、电”产业链配套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临海产业重要的集聚区。揭西县扶持有优势传统产业,着重培育新型电线电缆产业,着力引进广药集团新增制药等项目进入,开展精准招商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对传统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创新发展以养生养老、休闲度假、健康保健为一体的健康旅游产业。
专栏5: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建设粤东物流中心。围绕产业发展及现有物流资源,充分利用高铁枢纽、毗邻空港、高快速路网日趋完善的优势,在区域交通站场周边布局大型物流园区,完善配套物流服务建设。充分发挥空铁联运优势,加快利空产业区航空物流片区建设,支持快递物流示范园、胜丰航空物流园等物流园区提质增效,建设粤东航空物流中心。发挥货运铁路节点区位优势,依托广梅汕铁路和揭阳港疏港铁路沿线货运站场,提前谋划建设铁路物流中心。明确港口功能定位,优化码头及临港产业布局,完善港口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现代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惠来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打造粤东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区域中心。
专栏6:促进多维度物流平台发展
加快培育商贸会展。结合客货运枢纽站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大型的交通节点,加快培育揭阳站商贸中心、临港物流园区商贸物流中心、及各地专业市场和展销场馆,吸引人流汇集,利用便捷的交通条件带动商贸物流发展。培育企业总部创新型展销空间,涵盖企业的核心技术、生产流程展示以及特色产品展销等功能。定期召开产品展览会、产品发布会、行业研讨会等会议活动,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提升产业园商贸服务层次,摆脱代工厂的低利润模式。
优化产业发展数字环境。建设数字供应链,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数字生态圈。建设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培育一二三产业智能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国家、省、市的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建设项目。
第五节提升产业就业承载能力
优化传统产业就业吸纳,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与信息化、网络化融合,逐步实现转型升级,打通产业链的堵点和断点,延伸拓展上下游产业,构建面向新型大学生主导的就业结构,推动发展模式向内涵集约、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产业结构向更加协调、优化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各专业镇的产业配套和人才吸引能力,提升产业就业承载能力。
建设发展产业集聚区,增强吸纳就业的内生能力。坚持“人—城—产”引领,以提高功能复合率和宜业宜居为导向,依托临空产业园、中德金属生态城、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促进“产业集群化+创新就业服务”,围绕主导产业个性需求、完善生产辅助功能,完善高端生活职能,强化专业配套服务,健全商务服务中心、研发培训、金融法律、文化会展、社会服务设施、旅游度假等综合配套服务,构建产业生态圈,创造就业岗位。
打造职业教育与龙头企业联合培养模式提升就业承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推动企校双师联合培养,鼓励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探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借助信息化新兴产业提升就业承载力。通过开发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积极开辟新的生产服务领域和行业,创造就业岗位。强化“新经济”谋划与整合,通过产业融合创造出新的业态及职业和岗位,引导资源要素向更高的价值环节配置与集聚,为就业增长提供更具关联性的产业体系。积极突破行业间要素流动的壁垒,创造良好的劳动力要素流入环境,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第六章 提高城市生活品质
第一节 提供多样化公共服务
建立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以城镇常住人口为基准,统筹配置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区域级-城市级-区县级-社区级”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依托机场、高铁站,建设物流共享平台、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处区域级服务节点,分别为机场区域级服务节点、揭阳站高铁区域服务节点、普宁站高铁服务节点、港口区域服务节点。规划2处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为揭阳老城区公共服务中心、榕江新城公共服务中心,面向市域及汕潮揭周边地区提供行政、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综合服务。规划3处区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是揭阳市粤东新城、普宁东部创新城、揭西北部新城,满足辖区内及周边地区公共服务需求。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每3-10万常住服务人口设置1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完善“基础型”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配合老城蝶变和新城崛起重点工程,推动老旧社区改造,完善15分钟生活圈,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园设施建设与品质提升,推进揭阳市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揭阳市体育中心等建设,打造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满足市民生活基本需求。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着重提高街道级与居委级用地与建筑面积达标率,建设活力街道、街角公园、托儿养老、文化服务、快递物流等。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市民对公共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创新“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创新分级诊疗、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等业务模式。实现中心城区及各县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80%以上。
打造“提升型”公共服务设施。谋划新建区域级及以上的高品质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福利等设施,重点建设职业高校、城市展览馆等,形成一批面向高端人群生活服务的城市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普宁大学等。建设揭阳市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两个高水平医院。积极谋划建设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一体的知名三甲医院,为未来汕潮揭都市圈群众和外来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保障。推进揭阳粤东肿瘤医院、锦熹医院、空港区三级甲等医院等项目,建设揭阳市医疗卫生整合项目、卫生学校扩建工程等。高质量打造一座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休闲娱乐需求的大型主题乐园,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旅游度假区、休闲康健区、文化创意区,打造城乡多层级休闲旅游集聚区,推进揭阳市粤东新城神泉湾文旅项目、榕江新城休闲体育商业综合体、玉湖山工夫茶文化休闲博览园、宝山湖文化生态项目等建设。
培育“特色型”公共服务设施。发掘揭阳特色,建设潮汕文化展馆、玉器博览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展示揭阳特色文化。联合本地商会,在各重点产业平台打造一批“现代企业服务中心”,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揭阳市产业发展和各园区的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依托各城区培育特色型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最活力的公共空间、最特色的文化载体和最多元的商业服务。鼓励各城区打造风格独具,集旅游观光、购物消费、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文化老街”。支持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培育规范经营、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夜经济集市”。强化文化特色彰显,大力保护与发展一批历史风貌保护良好、生活气息浓郁、特色活动丰富的“特色古庙”,作为文化展示与市民活动的重要载体。
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落实国家、省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各个城镇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确保住房用地稳定供应,实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推广货币化梯度补贴模式, 探索建立房票安置模式。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用房用地,引导商品房和城中村(旧城)改造配套供应保障性住房。制定合理的保障房准入机制,强化准入资格审核,建立社区、街道、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四级联动的保障房信息审核机制。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根据保障房动态信息变化情况,统筹协调个人意愿、全市及地区保障房需求、受保家庭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有序引导具备自购商品房能力的家庭退出保障房。建立保障房信息动态核对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引入司法执行制度,确保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
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加快构建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租房方式出租。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并出租。支持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建立涵盖共有产权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中村改造租赁住房等方面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采用公租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提高保障性住房对常住人口的覆盖率。在临空产业园、中心城区临港产业园、广东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惠来临港产业园、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揭西县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平台,配套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租房,提供面向各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对市区及各县城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缩短申请审核流程、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统筹城市总体风貌。准确把握揭阳市自然风貌特征,深入挖掘传统特色文化、保护自然山水环境,打通景观廊道,建立景观风貌体系,形成独具魅力的城市形象。强化中心城区重点地区管控设计,包括榕江北河一河两岸等21个重点地区。加强老城区改造提升,榕城区突出抓好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以新河社区为试点,规划打造中心城区现代服务核心区、潮汕特色宜居示范区,打造揭阳市首个连片改造的旧村示范样板;进而打造一批高水平示范社区,示范带动老城区向“新城市、新产业、新社区”转变。积极推进榕城区马牙、飞燕、榕湖、天福等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的提质改造,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序更新。重点实施好环市北路沿线片区整治改造等项目,实现“老城区、新活力”。管控开发强度,划分梯度有序的五级密度分区。管控建设高度,建立层次协调的高度分区,高度优先发展区为高层建筑集聚地区,强化中心、轴线、城市地标和核心地带天际线变化,凸显城市形象;高度普通建设区为一般建设地区或机场净空限制区;高度严格控制区主要包括揭阳古城、传统村落、山边、水边等区域,以多层或低层为主进行严格控制。完善老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小公园、小绿地等休憩空间和景观节点,以“绣花”功夫推动老城区内涵式发展,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凸显自然优美的山际线、塑造生态宜人的水际线,控制层次丰富的天际线,加强山边、水边、海边以及城市中心区、门户区等重点地区管控,建设体育公园、展览馆等城市客厅和河流驳岸滨水空间,打造远望山、中看城、近亲水的山水城市,塑造市民广场等三大城市客厅。打造望山视廊、看城视廊和亲水廊道。增补滨江公园带,沿榕江等主要水系打造滨水两岸休闲绿带,增补亲水公园;重点依托榕江北河实施“跑步道+漫步道+骑行道”的慢行空间全贯通。保护历史文化,对历史城区实施建筑高度控制,对历史文化街区即中心城区紫线控制范围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专栏7:揭阳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内容
打造特色生态空间。以打造魅力揭阳碧道试点工程为突破口,推进全市万里碧道建设工作,分类引导城镇型、乡野型、生态型三类碧道建设,开展生态化改造、岸坡修复、湿地保护等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及特色景观营造,串联人文、生态、城镇节点,增补绿地和文体设施实现特色景观营造。加快补齐城市公园绿地短板,加强城市微空间更新改造,结合新建项目、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腾出的零星用地等,合理安排、推进城区口袋公园建设,填充城市生态,实现处处见绿。
加大存量改造力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动中心城区和县城提质增效,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加快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立足于不同存量空间的实际情况,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明确存量改造计划和重点任务。中心城区强调扩容提质、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整合土地资源,积极推动成片改造。各县(市)分别选取试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改造措施,探索破除当前制约全市存量更新的关键问题,挖掘空间潜力,优化空间格局。系统性摸查存量家底,开展存量再利用潜力评价;针对高潜力存量用地,采用土地整备、规划策划等手段,以“管控单元”模式盘活各类存量用地,有效推进存量再利用成片化、时序化,补充公服缺口。构建“增量撬动存量”的激励机制,引导各县区通过加大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优先盘活和挖掘使用存量,最大限度释放流量指标。
建设魅力人文城镇。打造城市人文风貌名片,保护传统特色景观风貌: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利用方案,加强各层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多层次保护体系,协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对象,加强专门性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合理划定保护区域,制定保护措施,提出建设控制要求。以揭阳古城保护开发为示范引领、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推动活力古城建设;利用“绣花”功夫推进古城改造,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加强老城区保护与改造,以揭阳古城保护开发为示范引领,推动全市各地老城区出新出彩,特色古村落和传统民居得到保护、活化、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古城历史文化底蕴,推动文化、商业、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换发古城生机与活力;打造古城旅游文化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发展大北山旅游集聚区、滨海旅游集聚区、乡村文化旅游集聚区,点面结合、串珠成链打造广东省山海风情休闲城市。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传统街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加强传统街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着力打造中山路、西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揭阳学宫、丁日昌故居、禁城等历史建筑群,重现历史特色风貌,凸显“三山二水一古城”的山水古城空间形态。围绕古城脉络,推进古城街区水系整修,提升古城通廊景观。继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申报和评选认定工作;加快开展全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建立历史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到2025年,完成全市3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5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工作,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专栏8:揭阳市文化旅游发展与风貌塑造项目
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城市抗震、防风、防洪、排涝、消防等设施建设,推进新城新区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结合老城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全面开展城市内涝风险点排查管控,实施城市易涝区域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制度,推动各地建设内涝防控自动化监测平台。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推广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推动地震易发区实施重要公共建筑物、市政设施加固工程。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安全、可靠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新型信息技术在风险监测和分析中的应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健全防灾减灾演习机制。
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建立以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实施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专科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援网络快速响应、跨区域转运和救治体系。制定体育、文化等大型公共设施平疫转换预案,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改建、新建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增加重要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城市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疫情应急响应体系。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补齐公共卫生源头短板。
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城市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完善供水、输配电、油气运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构建水、陆、空协同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预防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章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第一节 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加强交通枢纽与对外通道建设。结合省级综合运输通道布局,以完善城市交通枢纽建设,加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布局为主要抓手,提高城市快速通达能力。加快建设区域化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三期工程京灶大桥、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汕梅高速公路(G78)揭阳市区联络线、揭普惠高速梅林互通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汕汕高铁揭阳段、揭阳至惠来铁路建设,开工建设粤东城际铁路,积极争取新增广河客专联络线,普宁经机场至饶平铁路。加快机场扩容建设,推进揭阳潮汕国际机场扩容升级,加强国内与国际中转衔接,拓展国际航线和国内干线数量。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加快制定航空货运扶持政策。提高交通通达和市场对接效率,双向链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加强揭阳港港口作业区整合升级,加快推进神泉作业区和南海作业区合并,加强港口码头规模化、集约化建设,大力推进石油、煤矿、天然气等大型专业化物流运输。
推进中心城区交通一体化建设。推进揭阳潮汕机场航空客运枢纽,揭阳站、揭阳机场站、榕江新城站高铁枢纽和城际铁路站、公路客运站等客运枢纽体系建设;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谋划榕江新城高铁站,推进TOD综合开发等。推进货运枢纽布局建设,谋划推进粤东航空物流基地建设、预留铁路货运枢纽发展条件;整合优化榕江南北两河既有码头等,谋划中心城区货运干道环线,打造一体化空铁港联合枢纽,形成联动发展格局。完善城区骨架路网结构,远期形成“四环六横九纵”的结构。逐步推进一体化、零换乘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包括城际轨道、客运班车、常规公交、水上巴士等公共交通方式。推进静态交通体系构建,实现总量控制、差异化供给;提高慢行交通网络的连通性和品质。
重点推进供水、污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设施保障。
加强给水工程建设。结合各县已编制的相关规划,通过优化水资源时空分配、制定地区水资源配置方案,分区施策,精准布局,有序优化实施水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水资源。推进揭阳市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工程、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等建设。强化源头节水用水,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进行环网供水,整合水厂资源,实现水厂联网供水。制定水源保护区建设计划,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红线刚性约束,持续开展节水评价,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将节水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工业、农业和城镇全领域节水工作。合理配置水资源,并通过水利枢纽的合理调度,建立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专栏9:水资源配置方案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批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镇、农村和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中心、中德金属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对原有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改造工程,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立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制度。推动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实现雨污分流和中水回用。规范工业企业及生产经营性单位排水管理,控制和削减入海及港口污染物,加强海洋污染物防治,推进港口氮磷减排。
加快推进全市电网工程建设。加强市域变电站布点,重点建设500 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28座,进一步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综合电压合格率,实现全市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加强市域主干电网建设,依托揭阳-梅州、揭阳-汕头、揭阳-汕尾、揭阳-潮州、汕头-惠州等500千伏输电通道建设工程,强化区域电力一体化网络建设,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粤东电力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优化骨干电网架构,提升清洁能源消纳与外送能力,实现区域一体化。
推动多源多向、安全可靠燃气供应体系构建。推进以省内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线(海丰-惠来段、揭阳-梅州段)、揭阳天然气工程及粤东LNG配套工程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沼气为补充的多元互补燃气供应体系建设。完善市域重大燃气系统,加快推进4条燃气长输管线、17座燃气综合场站建设。在市域一体化布局基础上,完善中心城区燃气输配系统,加快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
推动第五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进揭阳市5G/4G网络项目建设。依据《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快推动车站、社区、商场等重点区域5G基站建设,推动新建建筑物与基站同步设计、建设、验收,保障基站建设落地。按照重点区域—中心城区—全市的次序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在揭阳滨海新区、高铁站、机场等重大交通枢纽以及重点医院、院校、文化体育场馆、核心商业区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5G网络建设;持续扩大5G专网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覆盖面,推进5G产业融合应用,支持建设“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探索打造无线政务专网,建设一批5G智慧农业产业园等。协同推进基站和供电设施建设。加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到2022年,揭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及重点镇镇区实现5G网络覆盖,到2025年实现5G全域覆盖。
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车辆到电网)、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可结合社区生活圈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住宅、商场、酒店等公共区域预留充电桩接口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重点结合停车设施配套充电桩,对于新建与现状有条件扩建的一级加油加气站必须配建充电桩;对于新建的二级加油加气站,有条件的要预留充电桩位。
推进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分节点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分节点,统筹推进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揭阳节点建设,加快打破部门和地区“数据孤岛”,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深化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城市管理、货运治超、环保监管等领域“互联网+”应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粤省事”“粤商通”推广应用,推进政务“指尖办”,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所有高频事项网上办结,探索“秒批”系统建设;依托“粤政易”等平台,建设覆盖市、县、镇、村的协同办公网络,加快推进政府办公无纸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心,支撑县城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
第一节 推进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
建立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完善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
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机制,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鼓励不同村庄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向集中使用,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探索城乡结合部、城郊地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住房机制,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推广将农村闲置农民住房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发展民俗旅游和乡村休闲养生养老产业。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实土地入市制度体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
建立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机制。发挥农商银行扎根城乡、服务小微企业作用,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落户揭阳,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开展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创新,积极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在县域增设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完善金融、保险支农惠农政策。支持组建县域农村资产流转平台,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健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的要求,将涉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强化市场运作,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的原则进行有偿调剂使用,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用于拆旧村居的农村住房建设及土地整理和复垦。设立增减挂钩专项周转资金,县区政府自筹资金不足以满足整治项目实施资金需求时,可向市政府申请启动贷款,实行规范化运作管理机制,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台帐,全程跟踪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核定归还。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和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加大力度整治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农用地通过流转实现高效利用,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第二节 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建立健全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等制度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有步骤、分阶段推动同城化管理,统筹设施建设和人员安排,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适当提升重点镇公共服务配置水平,促进城市、重点镇的优质资源向周边乡村辐射。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在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就业促进等工作中,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留缺口。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援力度,对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动态更新的信息台账,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条件,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工作。到“十四五”期末,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不但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也要使“乡村让人们更向往”。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通过稳步提高教师待遇等措施,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完善农村学校网络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等教育信息化设施,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培育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升技术培训学校建设,完善市域高等教育及专业教育培训,加快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布局,扎实推进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义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切实解决教育质量和教育设施配置不均衡问题,加快建设标准化学校。以用活存量、以强扶弱的原则,鼓励市域范围内优质教育资源通过一校多区、集团化学校、学区化管理等办法,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并做好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
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揭阳市区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城市医疗服务向社区、乡村拓展,建立并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逐步放开健康教育、疾病防控、预防接种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户籍限制,建立不分户籍、经济类型和用工形式的职工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务工所在地社会保险,将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医疗救助问题,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强化流动人口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帮扶,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统筹衔接,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各方力量,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推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民间文化团体开展文化活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
提升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推动异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实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的顺畅衔接。加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式养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推进农村幸福院、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加快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标准,积极谋划建设一批高质量养老服务机构,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医养深度融合,推广智慧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研发企业开放共享。
第三节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管理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城乡管理资源,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积极推行数字化管理,完善智慧城管平台,提高城乡运转管理和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城乡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重点推进供水、污水、排水、通信、能源、环卫等基础设施管理能力,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形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设施保障。加强暴雨内涝防治工作,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排水防涝水平。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开展管网普查,排除隐患;加强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推进规范化管理考核。加强燃气供应和运行安全管理,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道路桥梁及照明管理,推进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提升城乡结合部建设水平。城乡结合部建设必须开展针对性的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建设改造。位置相对偏僻,市场化程度较低,经济力量较小,环境质量差,群众改造愿望强烈,拆迁对抗性弱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宜采用政府主导型改造;区位优势明显、土地升值潜力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宜采用市场主导改造;经济较为发达,统一管理能力较强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宜采用村集体主导改造。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接合部地区延伸覆盖,保护生态用地和农用地,形成生态缓冲地带。有序落实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生活饮用水安全、农村改厕、卫生创建等行动任务。
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加快补齐乡村基建设施短板,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提升基础设施供给数量和质量,以城乡一体化理念指导和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找准政策接口,加强对接协调。推动公共财政和城市资源需更多地流入乡村,缩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差距,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地区低电压问题,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推进社会资本加入建设,引导乡村居民积极维护,努力提升宜居环境。
第四节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序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重要平台。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拓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等农业多功能,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科技农业、订单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不断提高现代农业服务城镇化水平。完善利益分配,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优先支持农业合作社等与农户具有密切联系的经营组织,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企融合共赢模式,实现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增强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能力。根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特点,完善政策体系构建,在用地总体规划及农业领域专项规划中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予以保障,多渠道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科学完善的要素管理机制,强化要素管理对产业融合的导向作用,统筹推进区域低效、散乱的村镇工业园整合、改造和升级。推进农业投融资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在国道G324线揭阳段的城乡混合部地区,根据用地条件及周边产业集群,积极设立专业化的产业集群园区,吸引相应的新建、扩建生产企业入驻,引导已有企业和项目集中入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引导乡村振兴连片有序发展。依托乡村现状资源和产业特色,划定4个重点示范片区,覆盖18个示范村庄,并提出相应发展策略,培育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以山水林海为生态基底,整合村落、自然景观、农业、历史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以促进农业发展、复兴本土文化、激发乡村活力为主要目标,以旅游发展为契机,打造体验型全域美丽乡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打造榕城滨河旅游小镇等;推进揭阳产业园、揭东区、空港经济区、惠来县、美丽宜居村建设等项目。
专栏10:揭阳市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组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揭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政策,协调新型城镇化相关重大问题,监督各单位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商讨重大事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开展联系、协调和指导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相应成立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机构。
划分部门权责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合理划分部门权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确保新型城镇化工作顺利推进。
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各县(市、区)政府将本规划纳入本地区政府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细化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实施评估。
第二节 做实政策统筹
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配套政策。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国家、广东省、揭阳市相关政策研究。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出台户籍、人口、土地、规划、财政、投融资、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城乡统筹、行政区划调整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推动“多规合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衔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规划合力。
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形成建设合力。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民生事业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增强土地供给、生产用能、环境容量、财政金融等政策保障,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尊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畅通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渠道,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推动常态化公开发布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招商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积极稳妥遴选一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参与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的路径。建立一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增强城镇化人才支撑。
第三节 推动试点先行
引导有条件区域争取试点。组织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申请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国家、广东省在新型城镇化方面的试点。加强政策扶持,在组织统筹、用地和资金安排、规划落实等方面,对现有试点地区予以充分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发挥示范作用。
分类开展试点示范。重点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产城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建设与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城镇化投融资、行政管理、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分类开展试点示范,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鼓励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强化对试点区域指导与支持。根据试点类型,由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制定试点申报方案并组织相关申报工作。实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与资源配置挂钩制度,对成功申报试点的县(市、区)、镇街、园区,在符合国土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新增规模、核减永久基本农田,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相应部门年度财政计划,保障专款专用。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度的动态监测,开展实时评估,推动相关工作高效落实。
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及时将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试点区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在全市推广。试点地区以人为本、以提升质量为关键,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实际瞄准亟需突破的体制机制瓶颈,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率先试验、寻找规律,有利于为全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对试点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好经验与好做法,摸清改革障碍和阻力,有利于制定实施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在更广范围内释放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红利。
第四节 强化重点项目支撑
加强重点项目策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统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重点策划有利城镇化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资源、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库,精心组织实施,以项目实施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
建立年度重点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重点发展片区、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应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林、环境容量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指标需求。
提升重点项目管理水平。完善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全过程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方法,增强重大项目建设的风险防控。
第五节落实绩效考核
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定量考核、工作考核、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地方和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问责。
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构建各政策分区在落实人口市民化任务、土地集约节约发展、城镇化资金效率、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等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的评价体系,实行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建立新型城镇化工作督查制度。制定跟踪督查制度,由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进展,并根据需要由市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督导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定期报送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展制度,包括工作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等,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月印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抄送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和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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