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人字〔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以下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正式批准:
林巧珊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
林映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陈挚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
郑海波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揭阳市委员会会长;
江少如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190L/2022-0010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 名称: | 关于林巧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文号: | 揭府人字〔20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
| 主题词: | |||
揭府人字〔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以下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现正式批准:
林巧珊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
林映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陈挚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
郑海波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揭阳市委员会会长;
江少如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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