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函〔202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监管水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20年度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了考核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等级通报如下:
A级:揭西县、普宁市、榕城区。
B级:惠来县、空港经济区、揭东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190L/2021-0064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 名称: |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
| 文号: | 揭府函〔2021〕82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 主题词: | |||
揭府函〔202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监管水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20年度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了考核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等级通报如下:
A级:揭西县、普宁市、榕城区。
B级:惠来县、空港经济区、揭东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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