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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190L/2021-00157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04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文号: 揭府函〔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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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揭府函〔202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的文件依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均已废止,现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废止《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2〕68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1.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揭阳市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揭府函〔2021〕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