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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26190/2019-00159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17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文号: 揭府公〔2019〕20号 发布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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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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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范围,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二、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三、在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揭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先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