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2018年度
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揭府函〔2018〕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根据《揭阳市2017—2018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揭府办明电〔2018〕60号)的部署,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了文审、实地核查、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A级:揭东区、普宁市。
B级:榕城区、揭西县、惠来县、揭阳产业园、空港经济区。
C级: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大南山侨区、普侨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把质量强市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为加快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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