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揭阳市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揭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马儒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召 集 人:陈家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利潮(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勇慎(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 山(市卫生计生局副调研员)
黄喜文(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锐忠(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主任)
方义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大波(中国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由方义镇兼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1.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揭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的通知(揭府办函〔2018〕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