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揭阳市
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揭府办函〔2018〕42号
市工商局:
揭工商〔2018〕19号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局牵头的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附后)。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及《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三个《规划》有效实施,全面完成三个《规划》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工作的总体指导,围绕三个《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三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三个《规划》实施;加强各地、各部门在三个《规划》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协作,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与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等36个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由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陈鸿进 市工商局局长
副召集人:胡芝明 市编办副主任
黄育生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许剑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陈志平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曾永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贸促会会长
方武相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育青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苏宋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倪任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元健民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李 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炳育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谢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汉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
队支队长
吴俊材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分局局长
陈师贤 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
刘文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鸿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
局局长
吴俊波 市农业局副局长
江 葵 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继平 市文广新局执法大队长
林远辉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杨献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建林 市体育局副局长
陈惠胜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郭伟豪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樊根辉 市法制局副局长
陈楚涛 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郑武标 市工商联副主席
曾海波 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晓棠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游绿东 市地税局调研员
余照辉 揭阳海关副关长
姚洪生 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钟 声 揭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黄俊明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召集人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工商局要会同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三个《规划》有效实施。市工商局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