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
2018年土地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2018年土地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揭阳市2018年土地督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8年土地督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全面检查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坚持边查边纠、立行立改,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坚决摒弃粗放利用土地、违法占用土地的发展模式和行为,切实提升依法管地用地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督察内容
主要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管理责任情况、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情况、土地执法监察职责履行情况、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土地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中央与国务院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省审批事权下放落实情况和围海造地等方面内容。
经对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下发我市问题清单,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我市主要有两项重点任务:
(一)对2013年、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其中,2013年督察工作有军队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销售和发改部门违规为岐山翠园立项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2017年督察工作有补充耕地质量不符合要求、部分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符合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发放不到位、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等4大类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二)对广州督察局下发的2017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问题清单,涉及疑似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疑似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疑似闲置土地和疑似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清单,涉及4大类172个问题,进行核实举证和落实查处整改工作。
三、责任分工
此次土地督察的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抓好市本级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揭阳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实施办法》(揭府〔2009〕56号)及有关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例行督察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辖区土地监管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负总责;统筹组织所属职能部门对照下发问题清单,进行核实举证、整改处置;组织所属职能部门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组织督促所属乡镇(街道)对违法违规占用、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拆除复耕和重新补划工作;组织对未完成任务或整改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划定基本农田等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负责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拆除复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配合所在县(市、区)职能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办,依法组织拆除复耕并做好稳控工作。
(三)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牵头协调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和基本农田补划工作;依职权查办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违法用地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对责任人员予以党政纪处分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报送同级检察机关。
(四)公安部门: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参加各县(市、区)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做好执法行动过程中社会治安秩序等有关工作。
(五)发改部门:负责涉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情况核查及整改落实工作。
(六)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基本农田补划、违法用地复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验收。
(七)城规部门:配合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各级财政、国资、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职尽责,密切沟通协调,合力推进例行督察工作。
四、方法步骤
省、市两级已经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科学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有序开展自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一)自查举证阶段(5月10日前)。3月底前,疑似问题清单已下发各县(市、区)。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收集实地照片、内业资料、图件等,逐宗建立档案,按要求自查举证。4月底前,填写疑似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疑似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疑似闲置土地和疑似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清单核查情况,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汇总。以上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原已通知安排落实,各地要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纠、立行立改,积极主动做好整改纠正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例行督察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秉持“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态度,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真改实改”,集中力量迅速主动开展查处整改落实工作。5月20日前,完成2013年、2017年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5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8年例行督察自查发现的所有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5日前)。市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例行督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对工作不力且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问责工作。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实地抽查和整改“回头看”。
5月28日至6月10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将选取部分城市开展实地抽查和2017年度未整改到位问题“回头看”,形成例行督察报告,并综合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两项成果,与省政府联合开展约谈,7月20日前形成督察意见书,由地方落实整改,12月20日前省政府将对各地进行核验,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将组织核查并反馈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察并全面深入落实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首次督察,内容多、形式新、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的安排和要求,做到全域配合、全员配合、全面配合。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督察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与时限,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真改实改”要求,迅速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查处整改落实工作。对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切实承担起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要建立整改台账,分门别类逐项、逐个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效果,落实具体人员,并实行领导挂钩包案制度,逐条逐项进行销号处理。
(三)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各地各部门要与卫片执法检查紧密结合,按照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时间节点完成查处整改。对核查发现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其上的非法建筑、设施农用地等乱搭乱建要坚决拆除,限期整改复耕,确保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对涉嫌犯罪的,要充分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台,加强国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指导,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全力推进核查整改。市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督查,实地核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将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启动约谈问责。
(五)健全机制,规范管理。针对当前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认真研究出台一批规范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耕地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土地开发利用的规范、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必须倒查追究所在地基层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管辖范围违法占用耕地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附件:1. 揭阳市2013年土地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及整
改要求
2. 2017年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
3. 疑似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清单
4. 疑似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清单
5. 疑似闲置土地清单
6. 疑似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