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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190L/2018-00157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2-28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揭府办函〔2018〕10号 发布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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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规范

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

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8〕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揭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

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我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的要求,依托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系统,大力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权力事项(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等9个类别,行政许可按现有规定办理),编制和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基本编码等基本要素相对统一。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实现我市各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和阳光化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市级除行政许可外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市编办、法制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市政管办提供技术支撑。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市直各部门会县(市、区)对口部门按照市、县(市、区)两级基本要素相对统一的要求,在现有市、县(市、区)两级权责清单基础上,梳理编制本系统全市范围通用的市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市级通用目录”)。纳入市级通用目录的事项原则上应当是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家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事项。市级通用目录的事项应当包括市、县(市、区)两级权责清单中,由市、县(市、区)两级共同实施、分别实施、单独实施的事项,并应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基本编码等基本要素相对统一。本系统市级通用目录形成后,提交市有关牵头部门审核。(市直各部门会县〈市、区〉对口部门负责,市政管办提供技术支撑。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三)市编办负责对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6类行政权力的市级通用目录进行审核,市法制局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3类行政权力的市级通用目录进行审核。(市编办、法制局分别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四)将经市有关牵头部门审核的市级通用目录导入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予以编码赋码,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政管办、编办负责。2018年7月底前完成)

(五)各地各单位对照市、县(市、区)两级通用目录,认真修订本级公布保留的权责清单,严格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事项编码,导入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其中,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要与市级通用目录保持一致;事项编码要遵循DB44/T1146-2017《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有关实施代码的要求,实施代码中的基础代码部分须与市级或县(市、区)级通用目录保持一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六)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逐项编制并公开本地、本部门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七)配合省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与各级网上办事大厅等系统的对接,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实现市、县(市、区)两级通用目录、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的统一呈现。(市政管办会同各县〈市、区〉政管办负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各级行政权力事项是“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放在“放管服”改革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工作。市有关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法制部门、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机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落实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规范全市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18〕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