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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叶牛平 |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揭府〔2018〕10号
省人民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会议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中央和省《纲要》)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央和省《纲要》,全面梳理,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43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印发了《揭阳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9月18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召开了贯彻会议并对执法机关核心领导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重点强调要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狠下功夫,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上新台阶。三是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2017年3月,我市印发了《揭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派出考评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共实地考评了6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30个市政府部门,针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评查督导力度,以考促建、以评促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四是做好迎接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17年8月14日,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率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到我市督察调研中央和省《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充分肯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强化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重点清理投资领域和社会民生事业领域审批事项,编制公布了2017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和调整目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27项,调整37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加大力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先后出台了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9项,并形成中介机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构建“中介服务超市”,供企业和群众根据需求自行选择中介服务组织,让简政放权红利进一步惠及基层和企业。三是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市直47个部门的权责事项,清理各类行政职权事项共7672项,动态调整58项,删除整合233项,规范名称131项,补充完善职权依据1386处,保留7367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重新规范每一项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增配事项编码和问责依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加快推进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受审分离”原则,整合32个部门的业务设置了9个“大一门”服务窗口,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统一收件,统一发证,各类审批事项“三率一数”大幅提升,率先完成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五是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方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辟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开通了网上支付及扫码支付功能和办事结果物流快递发放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强化科学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科学编制揭阳市2017年立法计划和揭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制订规章计划。严格执行《立法法》、《广东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落实好《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出台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公告,11件通告,1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做好建市以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9件;同时,对建市以来已废止的65件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的34件规范性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在网站上做好标识,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能。
(四)强化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以法律顾问为重要载体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平台。目前,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大部分市府直属部门也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基本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覆盖”。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立法研究和市政府涉诉案件应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市政府与国电投、中广核有关海上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法律审查,中德金属生态城、30亿工程以及北山、龙颈两个水电厂有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为中德金属生态城至潮汕国际机场大道工程、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市政道路配套建设工程等有关PPP项目合同法律把关,有效防范和减少重大决策风险。三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2017年,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通过将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活动。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大部分被考评市直单位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强化执法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方面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理顺城市执法体制机制,重点明确各县(市、区)整合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权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另一方面大力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重点调整食盐安全监管职责,明确食盐安全监管机构,强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启动实行“统一考试方式、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标准”。2017年,全市共设5个考区,共有1427名行政执法人员报考,经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网上考试人数1290人,考试通过1061人,通过率82.25%;受理申领和换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504份,通过严格审核考试报名资格和严肃考试纪律,着力提高执法资格门槛,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六)强化层级监督,狠抓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启动监督约谈机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法制监督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程序,依法约谈,建立问题整改落实动态跟踪反馈制度,确保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我市行政案件质量和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意识,为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揭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备案登记市直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286件,通过不定期抽调案卷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提出督察建议,推动形成执法监督日常化。三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的修订审查工作。对市交通运输局制订的《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6项量化标准和市商务局修订的《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审查,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工作。
(七)强化定纷止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2017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共123件,积极推行“阳光复议”,对3件重大、复杂或事实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行政复议审查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发出7件《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发生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涉诉的案件13件,其中,一审案件8件,二审案件5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同时,印发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并出台《揭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切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案件证据收集、答辩等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认真落实“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任务。一方面,印发了《揭阳市落实“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任务工作方案》,对全市落实“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任务进行细化,提出29项具体的措施,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另一方面,及时掌握我市行政诉讼发案动态,与市中院做好大督查项目“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强化法治培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法制业务培训。201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法制系统的领导干部参加了在浙江大学举办的揭阳市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另外,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直部门举办的法制业务、地方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与工作相关的法治专题培训和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进行年度学法考试。2017年组织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约10万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活动,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落实学法制度有关要求。
2017年度,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地区、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听取和反馈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县区一级法制机构人员配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18年,我市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统领工作全局,努力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监管,全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园区运营模式,重点推进粤东新城等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园区加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有效落实立法工作规范化。
科学编制2018年立法计划,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深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
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作用。加快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优化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健全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督察力度。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
(五)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六)稳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重点学习新出台的法律,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切实做好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改进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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