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电力厂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7〕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解决揭阳电力厂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电力厂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泽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洪少伟(市国资委主任)
方 烽 (揭东区区长)
成 员:林利潮(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勇慎(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 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时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献军(市国资委副主任)
曾英杰(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许少波(市国税局副局长)
游绿东(市地税局副局长)
罗秋鹏(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小勇(市能源局副局长)
陈豪杰(揭东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电力厂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日常工作,由洪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及揭东区政府等抽调。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