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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26190/2017-00325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23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揭府函〔2017〕293号 发布日期: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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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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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报

 

 

揭府函〔201729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16 - 2017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函〔2017198号)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了文审、实地核查、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A级:揭东区、普宁市、榕城区;

B级: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西县、空港经济区、普侨区、惠来县。

C级: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大南山侨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把质量强市上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