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度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报
揭府函〔2017〕2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16 - 2017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函〔2017〕198号)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了文审、实地核查、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A级:揭东区、普宁市、榕城区;
B级: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西县、空港经济区、普侨区、惠来县。
C级: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大南山侨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把质量强市上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