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揭府办〔201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市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马儒生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 王少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培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倪任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辉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炳育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坤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清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凛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明文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 沈少敏 市综治办副主任
谢泽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许大庆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
林益明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基础大队
大队长
洪锐林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
林 泳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
林东辉 市财政局行政文教科科长
林育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与监
督科科长
陈锡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陈庆锋 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科长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委员会人员如需要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市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市公安局发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尽快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