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实施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揭府〔201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六届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揭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2017年广东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核心和关键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制定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
(一)全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要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广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努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力争每个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至少推出一二项发明专利。继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开展系统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台帐,建立企业需求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落实奖励措施,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通过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存量和质量,确保2017年底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80家,力争达到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累计达到57家,力争达到80家。(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协助)
(二)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整合中德金属生态城和空港经济区资源,强化揭阳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职能,加强规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对德科技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机器人、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高新区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等配套服务,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加快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积极引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努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地,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高新区管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切实简化税收优惠备案享受流程,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覆盖率,让更多的高企享受税收政策的红利。(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二、加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四)围绕揭阳重点产业布局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针对重点产业集群和主导行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和创新产品开发,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研发转移、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集聚人才和深化产学研合作的功能,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动力。到2017年底,全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到4家,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入0.9亿元以上;孵化企业数量5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53家。(市科技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
三、继续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助推产业创新
(五)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实施技改创新工程,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继续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产业“登高”工程,建立项目储备库,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省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实际,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互动发展的重大项目。制定出台“揭阳制造2025”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落地,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落实《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推进中德金属生态城、揭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围绕石化、金属制品、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到2017年底,全市实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45亿元;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450家,其中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60家;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企业4家;新增机器人应用数量120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协助)
四、加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
(六)落实新增孵化面积补助、运营评价补助、用地政策优惠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企业重点围绕互联网、动漫、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化创新集聚区、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发展壮大创业导师队伍,强化孵化培育功能,市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入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民间资本;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地作为孵化器建设用地,落实孵化器载体房屋可按栋、层为基本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的政策。扶持朝启众创空间、揭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一批创业创新机构的发展,在全市形成创新创业氛围。到2017年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家,众创空间6家,孵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协助)
五、深入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七)坚持以改革与创新为突破口,按照立足地方性、坚持高水平、体现区域特色的思路,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力争有一所本科院校落地建设。着重推动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在本层次本类型中办出特色。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布局结构,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平台建设,形成适应、支撑、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突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接、专业调整与产业发展对接,大力提高理工类学科专业比例,打造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微电机、鞋型设计、宝玉石、物联网技术等特色重点学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全年高校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转化30项,服务收入430万元。(市教育局负责)
六、着力加强自主核心技术攻关
(八)实施“百企科技攻关”计划,着力开展应用型技术开发。以电镀环保、先进装备制造为突破口,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依托产业链上下游的骨干企业、重点科研单位和主要集聚区域,进一步整合技术、人才、成果和信息等资源。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及金融资本、民营资本等,实现三链融合,推动重大科技专项顺利实施,争取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实现零的突破。尽快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进步奖,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同步推进科技进步奖的实施,争取全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5个。2017年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应达到2%以上,市级新增财政科技投入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引进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协助)
(九)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运用能力,着力提升专利产出数量和质量。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专利代理机构到企业开展服务对接活动,通过调研、座谈及互动交流等方式为企业知识产权开方把脉,帮助企业解决在科技创新、专利申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2017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30件、授权70件,PCT申请16件。(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加快推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自主设立技术工作室等内设研发机构,或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以产学研结合等形式设立和完善研发机构,力争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20%。(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科技局协助)
七、大力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十一)紧抓落实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好我市出台的《揭阳市高端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强与企业的协调和沟通,积极指导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项目合作等形式,面向国内外遴选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实施“扬帆计划”“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以及引进100名德国退休工程师等人才计划和人才引导项目,着力引进、培养一批高端优秀科技人才及团队,力争将揭阳打造成为粤东地区的“智力高地”。到2017年底,全市引进博士和硕士达到90人;设立博士后工作站10个,在站人才10人以上;引进省级以上创新团队1个,领军人才3人;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400人,院士或院士培养对象2人。(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协助)
八、加速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十二)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发挥市金融科技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的引导作用,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企业为重点,以金融与科技结合为手段,推动一批应用型科技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的企业优先纳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创业投资补助、上市辅导等科技金融政策的支持范围。建设科技型企业信用数据库,推动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揭阳分中心等专业机构与银行联动,提供更具特色和定制化的科技金融增值服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挂牌上市。(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局、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银监分局协助)
九、强化组织保障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由党委一把手任组长,亲抓科技创新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创新发展工作要心中有数,及时协调解决抓落实中碰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跟踪。对市部署出台的“八大抓手”等规定动作,各地各部门要总结经验,相互借鉴,抓出成效。
(十四)落实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上级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政策落实,在2017上半年之前出台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和认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孵化器用地、创新券补助等各项创新配套政策,扩大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受惠面。
(十五)加强科技部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科技部门的队伍建设,推动各地配强领导、充实编制、增加人员,加强培训和培养,不断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队伍的创新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各地科技部门专职人员至少要达到10人左右。
(十六)加强对各县(市、区)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跟踪监测,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形成鼓励创新、激励先进的评估机制。市将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附件:2017年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