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揭府〔20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六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0日
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粤府〔2016〕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建设幸福新揭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至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1次及以上的人数达到30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80万人以上。至2018年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88%,至2020年达到90%。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18年达到1.8平方米,2020年达到2.0平方米。至2020年,市、县(市、区)均建有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40%,每万人拥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4个以上。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至2018年达到1.7万名以上,至2020年达到1.9万名以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基本建成,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至2020年获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700名以上。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运作正常,科学健身指导步入常态化。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6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三)进一步弘扬体育文化。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努力营造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
(四)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市重点建设体育场、大中型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社区体育公园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县(市、区)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健身步道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乡镇(街道)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中小型足球场。村(社区)重点推动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对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的行政村,有条件的要继续推进标准灯光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建设,并向自然村延伸。新建居住区、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对已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分时段、分区域对社会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体育服务。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走(跑)、骑行、登山、游泳、广场舞、中国象棋、围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高尔夫、台球、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舞狮、舞龙、武术、太极拳、龙舟、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开发绿道、沿江、沿海、沿山的体育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项目。结合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周、节假日等时间,组织开展示范性、引导性强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组织举办市直机关运动会、农民篮球赛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广东省体育大会等各类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省级单项品牌赛事。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等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引导和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大力发展群众基础较好的运动项目;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
(六)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单项协会、行业协会和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体育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方面的作用,使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承接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
(七)努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市、县(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乡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建设;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上岗制度;加大对公益性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上岗服务比例,提升培训质量,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
完善市、县(市、区)二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常年为群众进行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传授健身技能、提供运动健身指导。
(八)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全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区域联动,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建共享。重点扶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职工开展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前)间操,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体育需求。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力度,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学校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各行业、各人群参加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九)扎实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搭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体系,以举办市运会带动各级各类体校发展,抓好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重点项目基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训练网络。响应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俱乐部联赛制度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十)做好体育交流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兄弟市、港澳台、海外地区的体育交流,传播我市全民健身发展,提升影响力,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推广揭阳文化,提升揭阳形象等方面的作用。
(十一)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产业,促进体育健身消费。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使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三、保障措施
(十二)落实经费投入。各地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参照《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各级体彩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6号)有关税费、价格支持、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十三)完善政策与法规。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文件,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重点做好基层全民健身管理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的培养,更新培训方式,实现对各类全民健身管理和服务人员等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工作队伍的互联互通,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才能创造条件。挖掘、发现和培养全民健身活动领军人物,鼓励各类全民健身人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扶持机制和培育基地,加大对民间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五)强化科技创新。实施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的科技含量,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研究制订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体育服务网络,综合评价全民健身效果,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设施监管效率。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换代,支持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六)深化改革创新。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公共体育服务新型业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活力,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创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向特定人群或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四、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各地实施计划与市实施计划的衔接配套体系;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体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在2020年对《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