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办〔2016〕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6190L/2017-00012 | 分类: | 命令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 名称: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文号: | 揭府办〔2017〕4号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 主题词: | |||
揭府办〔20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办〔2016〕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附件:
主办单位: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3-8235169(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粤公网安备44520202000195号
粤ICP备2022094363号-4 网站标识码:445200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