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历史
建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6〕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历史建筑普查、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定雄(副市长)
副组长:黄克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陈坤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时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凛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吉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黄林芝(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刘朝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林桂清(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悦波(榕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江玉城(揭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卫华(普宁市副市长)
方若辉(惠来县副县长)
刘景新(揭西县副县长)
邓列奖(普侨区管委会副主任)
詹汉宏(大南山侨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壮潮(大南海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及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接,办公室主任由黄克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林芝同志兼任,成员在市城乡规划局抽调。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