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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26190/2015-00283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7-28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揭府办〔2015〕30号 发布日期: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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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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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5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


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查清市(城)区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一)摸清管线情况。全面查清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的各类地下管线现状,准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建立管理系统。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的供水、排水、截污、燃气、供电、路灯、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其中,市区原规划建成区58平方公里的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负责,揭东区城区的普查工作由揭东区政府负责。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普查、事故隐患排查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基础信息普查主要是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营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2.事故隐患排查主要是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3.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是建立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数据库,实现各类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和应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科学化管理,形成地下管线信息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7月—8月)

1.保障准备。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项目落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地下管线探测单位及监理单位,并分别签订协议,委托探测单位完成地下管线探测区域控制网布设与地形图补测工作,组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政府采购工作,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果归档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管线所属单位自查和资料调绘阶段(20159月—11月)

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各成员单位自查及成果资料调绘工作任务。

1.地下管线所属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各自按职能对现有地下线路及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排除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2.地下管线所属单位对所属管线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转绘到统一分发的影像图上(根据管线单位所报管线分布范围,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影像图)并组织实地对照核实,于11月底前将调绘资料汇总上交市普查办。

(三)管线探测阶段(201512月—20161月)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负责全程监理。

1.201512月初,地下管线探测队伍开始进驻现场踏勘,拟定探测方案与技术方案,由探测队接收地下管线全部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不同测区之间进行无缝接边,同步建立数据库。

2.地下管线探测队伍提前进驻现场作业,核实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对测区主次干道及其他管线涉及地形图资料不完整的地段,在管线探测时进行带状地形测量,完成地形图的修测、补测及管线探测工作。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62月)

地下管线探测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全部数据成果,经项目监理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通过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归档。

(五)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163月底前)

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的需要,成立揭阳市地下管线信息工程管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接收、整理、管理和利用,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和运行。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揭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陈定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泽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许汉焕、城乡规划局局长黄克新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安全监管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人防办、公路局、国安局,揭阳供电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普查办”),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由黄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各1位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安全监管局、城乡规划局、公路局各1名负责同志组成。

(一)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研究和建立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二)市普查办:负责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普查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关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普查成果资料验收;负责普查期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具体制定我市地下管线长效管理制度。

()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整理、提供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的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负责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四)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收集提供电话、互联网等通信线路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市区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测量及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本市普查与信息化建设所需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该项目资金在地下管线租金收入中列支)。

 (八)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市区最新的影像图、最新的地形图纸质及电子资料给市普查办,并与市普查办签订保密协议。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所属供水、排水、截污、燃气、路灯等分管行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铁路管线等所属专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一)市文广新局:负责收集提供有线电视线路等分管行业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对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行全程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揭阳市现状建成区规划道路网图纸;负责提供各地下管线规划报建情况。

(十四)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市区各辖区执法分局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

(十五)市人防办:负责提供所属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人防工程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六)市公路局:负责提供穿越市区公路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普查探测、普查成果核验等工作。

(十七)市国安局:负责提供驻揭部队穿越市区地下军用管线的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八)揭阳供电局:负责提供电力行业所属供电地下管线现况调绘资料;负责协调所属管线的普查探测工作;负责所属供电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九)榕城区、蓝城区、揭阳空港经济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地下管线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二十)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普侨区、大南山侨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负责按照粤建城〔201515号文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制订所辖城区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方案、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及责任领导、联系人名单于201585日前报市普查办,且于每月2日前将工作进度报送市普查办;2016320日前将普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报送市普查办(联系电话:8338781,传真:8229453

五、工作要求

本次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技术要求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职责分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此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