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190L/2015-00010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7-27
名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揭府办函〔2015〕71号 发布日期: 2015-07-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1  浏览次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陈  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陈定雄 (副市长)

成  员: 陈岳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袁泽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潮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方列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创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袁文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育文 (市教育局局长)

王  辉 (市科技局局长)

林利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林生 (市财政局局长)

贝舒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柯群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傅友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汉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俊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全录 (市水务局局长)

郑元龙 (市农业局局长)

陈锐彬 (市林业局局长)

李春明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柳沐荣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林少纯 (市统计局局长)

方  宙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黄克新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赖源凯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鸿进 (市工商局局长)

黄红辉 (市质监局局长)

陈庆鸿 (揭阳供电局局长)

陈桂标 (市气象局局长)

元国龙 (揭阳海事局局长)

郑文杰 (揭阳航道局局长)

吴勤武 (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吴毅青 (揭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群峰 (普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杜光亮 (揭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贝继勤 (惠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蔡淡群 (蓝城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邱  鹏 (空港经济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庄宝明 (普侨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建中 (大南山侨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郭汉彪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区域性、全局性的环境问题,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综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级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四)研究、审议我市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三、下设机构

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两个机构。

(一)揭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参与研究、拟定全市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组织、协调解决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泽龙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傅友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许汉焕同志兼任。

(二)专家组负责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应的议事范围内进行咨询、论证、评估和审议,提出咨询、论证、评估和审议意见,提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作决策参考,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还可通过书面的形式授权专家组,就指定的事项、课题进行调研、论证、咨询和审议。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