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发放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人才津贴的复函
揭府办函〔2014〕77号
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揭市卫〔2014〕53号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每人月500元的标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编在岗医生发放人才津贴。具体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9日
| 索引号: | 007026190/2014-00510 | 分类: | 命令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7-19 |
| 名称: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发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人才津贴的复函 | ||
| 文号: | 揭府办函〔2014〕77号 | 发布日期: | 2015-02-16 |
| 主题词: |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发放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人才津贴的复函
揭府办函〔2014〕77号
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揭市卫〔2014〕53号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每人月500元的标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编在岗医生发放人才津贴。具体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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