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车辆通行费年票 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 揭府通〔2014〕1号 为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公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登记入户的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应按规定到公路部门各年票缴费窗口(具体地址附后)缴纳车辆通行费年票;对跨年度缴费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超过应缴费额的,以应缴费额为限。 二、公路部门在全市各个机动车辆检测场所设立年票便民缴费窗口,方便车主就近缴费。 三、对逾期未缴纳车辆通行费年票的,公路部门应及时通知车主限期补缴;对拒不缴纳的,依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四、公路、公安交警、交通、质监、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我市通行费年票征收管理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辆注册、转移、变更、报废登记和核发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告知车主有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年票的义务;各级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发现尚未缴纳车辆通行费年票的,应告知车主及时缴纳车辆通行费年票;各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窗口要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 附:全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缴费窗口地址 1、市区公路规费征稽所:揭阳市榕城区马牙海关后; 2、市郊公路规费征稽所:揭阳市榕城区淡浦路边防局旁; 3、揭东区公路规费征稽所:揭东区城西西二街2号; 4、普宁市公路规费征稽所: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广汕公路与环城南路交界处; 5、揭西县公路规费征稽所:揭西县城霖都大道122号; 6、惠来县公路规费征稽所:惠来县惠城南门东路81号; 7、市区车辆检测站年票收费窗口: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卢前路口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8、揭东区车辆检测站年票收费窗口:揭东区国道206北侧金凤路西侧汽车检测中心内; 9、普宁市车辆检测站年票收费窗口:普宁市流沙金叶园201栋楼下; 10、惠来县交警大队年票收费窗口: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交通警察大队; 11、 揭西县交警大队年票收费窗口:揭西县城环城路教育局旁。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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