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市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揭府办〔201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揭府办〔2011〕82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考核情况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上新水平。经报市应急委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揭东县、普宁市、榕城区、东山区。
良好等次:惠来县、揭西县、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普侨区、大南山侨区。
2013年是我市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提高科学预防水平为核心,提高公众应急素质和应急能力为关键,在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发挥应有的作用。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超越自我,争取更大成绩;考核成绩良好的县(区)要查找不足,采取强有力措施,追赶先进,提升自我,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