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
部分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揭府办〔2012〕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作调整,现通知如下:
吕 凡 协调发展改革、统计、审计、财政、税务、安全生产、驻粤驻京机构、行政监察、纠风、法制、信访、应急管理、经济和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粮食工作。
黄光瑞 协调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文史、档案、地方志、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工作。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