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揭府〔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对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分工通知如下:
陈 东 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刘盛发 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机关事务、驻粤驻京机构、行政监察、纠风、法制、信访、发展改革、粮食、统计、财政、税务、安全生产、经济和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