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少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1年12月20日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叶少明同志不再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索引号: | 007026190/2011-0079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12-22 |
| 名称: | 关于叶少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 ||
| 文号: | 揭府〔2011〕84号 | 发布日期: | 2011-12-27 |
| 主题词: | |||
关于叶少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1年12月20日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叶少明同志不再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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