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耀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府〔20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1年11月24日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接受刘小辉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谢耀琪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揭阳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周新全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惠松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索引号: | 007026190/2011-00702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11-29 |
| 名称: | 关于谢耀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揭府〔2011〕77号 | 发布日期: | 2011-12-05 |
| 主题词: | |||
关于谢耀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府〔20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1年11月24日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接受刘小辉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谢耀琪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揭阳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周新全同志的揭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惠松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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