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袁伟群同志“揭阳市忠诚卫士”
荣誉称号的决定
揭府〔201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8月26日下午5时30分,一名女子爬上市区榕东大桥中间护栏,疑似要投江自杀。市公安局凤美派出所科员袁伟群接到市公安局110接处警服务台处置指令后,带领治安联防队员王德元、李俊烨、魏伟生等驾车火速赶往现场。
当袁伟群等赶到榕东大桥距离该女子还有5米左右时,女子突然跳入江中!袁伟群等人迅即下车并奔向桥栏杆往下察看,只见该女子在水面沉浮挣扎。由于榕东大桥桥面离水面高达27米,且桥长达1246.2米,大桥脚下又是崎岖不平的沙土路,赶到桥下寻找船只救人已经来不及。为抢时间,袁伟群当即决定跳江救人!联防队员王元德赶紧劝阻:“这么高,太危险了!不能跳下去!”但袁伟群毫不犹豫,边脱警服边说:“救了再说!”又对联防队员李俊烨说:“联系塘埔(注:大桥所在地村庄)治保主任叫渔船来救人。”并把已经拨通了110的手机递给联防队员魏伟生:“回复110!叫水派(注:水上派出所)来。”之后攀上护栏从桥上纵身跃入江中,再也没有浮上来……
袁伟群同志在危难关头将自己的生命安危置之度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生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现了人民警察忠诚为民、不怕牺牲的英雄品格,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与时代精神,是感恩奉献的楷模。为表彰其模范事迹,激励广大民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市人民政府决定追授袁伟群同志“揭阳市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特别是公安干警,向袁伟群同志学习,学习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学习他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学习他不怕牺牲,赤诚为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为实现力拔“五年大变化”头筹,争拔“十年大变化”头筹目标再立新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