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揭府函〔2011〕90号
市水务局:
揭市水[2011]15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引榕工程管理处作为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法人代表由黄烈红担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 索引号: | 007026190/2011-0019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06-21 |
| 名称: | 关于同意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 ||
| 文号: | 揭府函〔2011〕90号 | 发布日期: | 2011-06-23 |
| 主题词: | |||
关于同意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揭府函〔2011〕90号
市水务局:
揭市水[2011]15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引榕工程管理处作为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项目法人,法人代表由黄烈红担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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