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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6190L/2011-00020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决定
发布机构: 揭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0-07-08
名称: 关于授予周喜来、黄伟江同志“揭阳市忠诚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号: 揭府[2010]45号 发布日期: 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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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周喜来、黄伟江同志“揭阳市忠诚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5-19  浏览次数:-

 

关于授予周喜来、黄伟江同志


“揭阳市忠诚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揭府〔201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7月5日23时59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来高速公路大队中队长周喜来(男,1966年10月出生,惠来县人,共产党员,三级警督警衔)、民警黄伟江(男,1976年6月出生,普宁市人,共产党员,一级警司警衔)按照省公安厅“创平安、迎亚运”和省交管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总体部署,在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执勤时遭犯罪嫌疑人枪击,黄伟江同志当场殉职,周喜来同志伤势严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6日1时05分殉职。


周喜来、黄伟江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品质,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与时代精神,是感恩奉献的楷模。为表彰其模范事迹,激励广大民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周喜来、黄伟江同志“揭阳市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特别是公安干警,要向周喜来、黄伟江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学习他们服务大局,无私奉献;学习他们舍生忘死,勇于拼搏。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为实现赶超进位、后来居上,力拔粤东“五年大变化”头筹,再立新功!


 


 


 


                    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