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揭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09〕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揭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围绕“一三二”发展思路,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战略目标,把我市建设成为“岭南水城”、全省重要的能源石化产业基地和商贸物流业发达的新兴工业化城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紧紧围绕“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力求编制的“十二五”规划能够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
(一)科学发展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围绕我市确定的战略发展目标,立足我市经济基础差、城镇化程度偏低、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社会管理成本大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编制,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变化、民生大改善。
(二)改革创新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拓展创新领域,创新发展模式,把创新发展融入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中去。围绕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企业自主发展、政府宏观调控的良好格局。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社会管理、财税投资、统筹城乡发展等领域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三)民生优先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和谐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为民、安民上,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并要致力于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社会成员的就业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围绕打造“绿色揭阳、和谐揭阳”的目标,全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总结分析我市“十一五”规划期间面临的重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力求编制的“十二五”规划能有效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目标。
三、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即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09年年底前,市有关部门按照市府办《印发揭阳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揭府办函〔2009〕58号)要求,完成“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市政府审定。二是2010年初到6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规划纲要的初稿。三是2010年12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局起草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专家,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11年初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市专项规划。
市专项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环保生态、经济体制改革、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质量和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的一些重要行业。市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报市政府审定。编制工作分阶段进行:一是2010年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会同参与单位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写作提纲。二是2010年初到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完成初稿,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就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的内容纳入到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三是2011年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将规划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并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衔接后,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定。市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规划)由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编制和印发,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三)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管委会)提出,建制县(市、区)由同级人大审议批准,非建制区由党政联席会批准。各县(市、区)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已颁布的有关区域规划为依据,并与省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及相邻地区的规划相衔接。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与市的编制进度同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须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管委会)审定前,就规划草案中的地区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展改革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送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各县(市、区)的重点专项规划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市专项规划的安排自行确定。
四、编制要求
(一)总结经验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既要认真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扎实有效地开展,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
(二)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
在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大背景下,要把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我市在区域中的比较优势与薄弱环节,明确发展定位、发展策略、发展重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在省委、省政府倾力扶持粤东地区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下,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的背景下,争取积极、有利的地位,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加强规划目标的研究和测算。
要根据“十一五”发展情况和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分析,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以更好地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指标的设置和测算要做到四个兼顾: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的同时,突出对促进科学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同“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奋斗目标相衔接,又要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有机衔接;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需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
编制和实施好全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对充分运用和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引导投资方向、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优化投资环境,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奋斗目标,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要根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结合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认真研究确定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力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力争纳入国家和省总体规划盘子。
(五)注意规划间的衔接协调。
在“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既要坚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成果,充分吸收成熟理念,参考近、中、长期目标,承前启后,又要注意做好与省、周边地区和本市各部门已编规划的衔接。总的原则是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矛盾。规划预期目标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
(六)加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理性。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建立完善的论证、公布、评估制度,多种渠道收集有关方面意见,要特别重视吸收权威部门、权威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编制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一般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在市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附件:揭阳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
| 附件 | |||
| 揭阳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 | |||
| 序号 | 名 称 | 牵头部门 | 参与单位 |
| 1 | 揭阳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经贸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外经贸局、质监局等 |
| 2 | 揭阳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经贸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旅游局、金融办等 |
| 3 | 揭阳市沿海重化产业带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经贸局等 |
| 4 | 揭阳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建设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统计局等 |
| 5 | 揭阳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文广新局 | 市广播电视局等 |
| 6 | 揭阳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5年) | 市委宣传部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广新局等 |
| 7 |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体育局等 |
| 8 | 揭阳市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
| 9 | 揭阳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教育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
| 10 | 揭阳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等 |
| 11 | 揭阳市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等 |
| 12 | 揭阳市电网建设“十二五”规划 | 市供电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等 |
| 13 | 揭阳市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交通局 | 市公路局、机场办、铁路办等 |
| 14 | 揭阳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水利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等 |
| 15 | 揭阳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
| 16 | 揭阳市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卫生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 |
| 17 | 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 市信息产业局 |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18 | 揭阳市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金融办 | 人行揭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等 |
| 19 | 揭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海洋渔业局 | 市贸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等 |
| 20 | 揭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经贸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国资委,市编办等 |
| 21 | 揭阳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 | 市质监局 | 市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教育局 |
| 22 | 揭阳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 市地震局 | 市经贸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人防办、三防指挥部、气象局等 |
| 23 | 揭阳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市旅游局 | 市规划局、文广新局等 |
| 备注: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编制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