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函〔2009〕52号
关于成立揭阳市区农村商业银行
筹建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区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澄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光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卢树德(省联社揭阳办事处主任)
成 员: 李鹏亮(榕城区政府副区长)
杨明城(东山区管委会副主任)
洪 波(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洪生(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朝红(揭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陈锡轩(揭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奕忠(揭阳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锦河(揭阳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镇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汉龙(市房管局副局长)
徐延秋(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徐延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山区建阳路联泰花园一栋,电话:8216472,传真:8238586)。上述工作完成,该筹建小组自行撤销。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