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卫办反映。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的决定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改善和提高我市城市卫生总体质量,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一三二”发展思路,把创卫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掀起创卫高潮。通过创卫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卫生观念,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城市卫生条件,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构建“岭南水城”及富民强市、和谐文明新揭阳。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创建工作,使我市通过广东省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的考核验收,成为广东省卫生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落实好创卫人、财、物,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做好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三)加大投入,尽快配套好相应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改善我市的市容环境卫生。
(四)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并做好相关项目的监测和资料收集。
(五)加大对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卫生整治力度,切实做好相应的监督和监测工作。
(六)落实各项措施,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七)巩固灭鼠达标,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
(八)加强单位、居民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卫生管理。
具体工作任务详见《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步骤
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3至9月,主要是做好创卫基础工作。
(一)2009年3月,成立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指挥部,召开动员大会,签订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把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行政区及各职能部门,全面铺开创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意识,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
(二)2009年4月,建立完善创卫组织网络,制订《揭阳市灭蝇达标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2009年4月,各区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任务(见附件)和职责制订创卫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4月底前将具体方案报创卫办,以后每季度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创卫办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四)2009年5至7月,各区、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方案推进创卫工作,市创卫办依照《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主要是做好创卫的强化工作。
(一)各区、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承担各项任务。重点是: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
2、加强垃圾处理场建设,改造垃圾中转站和公厕。
3、加快旧城改造和城内河整治工作。
4、加强城市公共绿化带建设,增加人均绿化覆盖率。
5、完善城区集贸市场硬软件配套建设。
6、增加城市机械化清扫设备,完善城区垃圾封闭容器,对城区脏、乱、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7、对城区主干道的卫生设施进行配套,并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按灭蝇方案实施灭蝇大行动。
(三)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阶段:2010年6月至8月,主要是做好创卫冲刺工作。
(一)所有建设项目和配套设施设置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且达到《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市创卫办组织对各主要项目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委和市政府。
(二)组织对灭蝇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并完善相关工作。同时,向省爱卫会申报我市灭蝇考核验收。
(三)按照《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组织对创卫工作模拟评估。
(四)市创卫办与各成员单位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制作多媒体光盘或创卫专题录像,做好迎检各项资料准备。
第四阶段:2010年9至12月为创卫总结阶段。
(一)完成灭蝇工作考核验收。
(二)向省爱卫会申报对我市创卫工作的调研考核。
(三)进一步做好相关巩固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迎接广东省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灭蝇”及“创卫”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总指挥,相关线条分管副市长为副总指挥,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及市爱卫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及迎接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创卫工作机构,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围绕《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创卫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创卫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级签订《创建省卫生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卫任务。市爱卫会市直成员单位、榕城区政府、东山区、试验区管委会必须对各自负责的创卫工作加强督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宣传创卫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揭阳广播电视台、揭阳日报社等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卫生城市目标,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试验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把创卫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墙报、简报、标语、宣传车等进行宣传。市创卫办要编制创卫简报,及时报道创卫活动的好人好事、工作进度和有关信息。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试验区、市直各责任部门每月要报送稿件2至3篇交市创卫办宣传报道。
(四)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奖惩。市政府将对在创卫过程中,组织得力、措施落实、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未能完成任务,影响创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完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经费。一是完善工作网络。要增加市、区爱卫办编制,街道(办事处)增设爱卫专职干事,居委会设兼职爱卫干事。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本单位创卫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各一名;榕城区、东山区、试验区、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监所和市疾控中心各抽调一名科级干部到创卫办集中办公。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市、区二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倾斜政策,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安排创卫工作所需经费。四是按《标准》要求所需的硬件建设,如环保、卫生和环卫设施建设等经费,由有关部门拟订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附件:《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五)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四、 环 境 保 护 | (一)全年市区每日空气污染指数(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的80%。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三)流经城市的主要河流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四)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70%。 (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珠三角地区≥50%,其他地区≥40%。 (九)近两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 | 1、提供本市环境保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环保规划、年度计划等有关资料。 2、所有的项目都必须达到省卫生城市标准。 3、按标准要求,收集整理环境监测、监督各项资料数据。 | 市环保局 |
| 市水利局、卫生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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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处理率达到标准要求。 | 市建设局 |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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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 共 场 所 、饮 用 水 卫 生 | (一)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落实,资料齐全。 (二)各类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主要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 (三)旅业有杯具、拖鞋、布草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并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 | 1、普查旅业、理发业、歌舞厅、桑拿、浴室、游泳场、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对证照不齐全或过期的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处理,做到证照齐全、有效。 2、健全各类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场所自身的卫生管理。 3、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使之符合标准要求。 4、各类公共场所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各项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采光、噪声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5、旅业有杯具、拖鞋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旅业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
| 市卫生局 |
|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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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六)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五、 公 共 场 所、 饮 用 水 卫 生 | (四)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消毒、保洁设施配套、措施落实,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剪、刀具及工具箱。 (五)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 (六)人工泳池设计须符合卫生要求,池水定时更换或补充,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按规定设强制通过式消毒池,严禁有关传染病患者进入游泳,禁止出租泳衣裤。 (七)歌舞厅环境清洁,通风排气符合卫生要求,禁止吸烟,洗消保洁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另设有吸烟室。 (八)网吧通风采光、环境卫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九)饮用水源保护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二次供水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暴发疫情。 | 6、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剪、刀具。 7、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 8、歌舞厅环境清洁,有通风排气装置,禁止吸烟,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另设有吸烟室。 9、设置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10、所有人工泳池必须有符合标准的设计、施工图,并设置好相应的标示和标识。 11、所有网吧必须证件齐全,且网络洁净。 | 市卫生局 |
| 市工商局、市文新广局、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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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标准要求加强自来水厂卫生管理,完善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监测制度,按规定进行水质监测,保证符合标准要求。 13、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源防护符合卫生要求,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14、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 15、建立二次供水管理规章,二次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管理档案齐备。 16、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17、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疫情暴发。 18、普查二次供水设施,建立档案,做到所有二次供水池加盖加锁,定期半年一次清洗消毒,并有健全的管理档案资料。 | 市卫生局 |
| 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及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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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七)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六、
食
品
卫
生 | (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料齐全。 (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坚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退市处理等制度。生产经营场地、设施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占道经营,不污染环境。除“四害”措施落实,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废弃物密封存放,日产日清。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三)认真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单位达7%以上,C级的单位少于50%;集体食堂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单位达5%以上,C级的单位少于35%;食品生产企业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单位达10%以上,C级的单位少于20%。食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 (四)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的药物符合规定要求,农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有效监控。 (五)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死畜肉上市。
| 1、收集、整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相关资料。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有效“三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达到98%,“五病”调离率达100%,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洗涤消毒、保管等设施,加工、包装、销售场所布局合理,不占道经营,内外环境清洁,不污染环境。 4、落实除四害措施,四害密度符合标准要求,采取必要制约办法,完善防鼠、防蝇设施。 5、必须落实好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有相应资料说明)。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从事违反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 7、生熟分开,工(用)具清洁,食具消毒落实,食具消毒合格率达85%以上。 8、垃圾废物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9、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0、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要求,有相关资料说明。 11、从业人员讲究个人卫生。 12近三年无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 市卫生局 |
| 市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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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八)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七、 传 染 病 防 冶 | (一)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镇以上医疗机构疫情实行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 (三)市、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设独立的肠道和发热门诊,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隔离消毒措施落实,近三年无交叉感染事故。 (四)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1994年起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六)儿童“六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包括非常住人口)。 (七)采供血管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1、根据本市实际,有健全传染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做好传染病监督管理。 2、疫情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并认真做好传染病隔离、消毒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事故发生。 3、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4、收集、整理传染病防治有关资料。 5、近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1994年起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6、一周岁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符合规范要求、接种率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有相关资料说明。 7、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达到标准要求。 | 市卫生局 |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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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城 区 除 四 害 | (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制”的原则,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技术措施合理,防制效果显著。除“四害”人员、经费落实,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 (二)除“四害”工作有两项(含灭鼠)达到《广东省除四害标准》要求,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过省标准的2倍;防鼠、防蝇设施达到省规定的要求。 (三)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除“四害”药物,按规定坚持定期监测“四害”密度,资料齐全可靠。
| 1、除四害组织落实,经费到位,有经过培训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部门配合,群众参与。 2、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完善防蝇设施,并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3、城乡接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4、消除四害孳生环境,降低四害密度。 5、健全“四害”防灭措施和“四害”密度监测制度。 6、收集、整理除四害工作的有关资料。 |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政府(管委会) |
| 市卫生局、工商局、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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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九)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九、 窗 口 单 位 卫 生 | 窗口单位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机场、公园、旅游景点。 (一)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管理人员,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除“四害”措施落实。 (二)公厕达二类以上标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套完善,果皮箱数量足够,卫生状况良好。 (三)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 | 1、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有足够的清洁队伍,内外环境清洁,庭院绿化、美化。 2、设置健康教育(或卫生宣传)专栏、卫生警句和禁烟标示。 3、有密闭式垃圾容器和果皮箱,箱体完好、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4、有足够的厕所且达到标准要求。 5、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公共饮水贮存器清洁,加盖加锁。 6、食品卫生、除四害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 市交通局、建设局 |
| 市、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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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单 位 和 居 民 区 卫 生 | (一)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定期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检查评比活动。 (二)居民区道路硬底化率达98%以上,路面平整,下水道系统完善、排水畅通。 (三)单位、居民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除“四害”措施落实。单位公厕、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居民区基本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摆卖、乱停放、乱堆放、乱拉挂、乱丢垃圾现象。居民家庭整洁,楼梯定期清洗、无污垢、无杂物。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定要求,运转良好。
| 1、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设专(兼)职人员管理,落实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配设专(兼)职环境清扫保洁员,公共环境每天两扫,保持清洁,绿化美化。 2、积极开展创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卫生之家)活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3、搞好道路硬底化建设并达到要求,路面平整,无损坏,巷道无路障;下水道系统完善,排水畅通;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4、大街小巷无路障杂物,无杂草丛生。 5、垃圾上门收集,日产日清。 6、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蚊、蝇孳生,无鼠迹。 7、单位食堂卫生好、集体宿舍整洁,并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 8、有卫生宣传栏、卫生警句,机关单位会议室设禁止吸烟标志。 9、所有的资料备检齐全。 |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政府(管委会) |
| 市、区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市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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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十)
项目 | 省 卫 生城 市 标 准 要 求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十一、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卫生 | (一)市容环境卫生纳入城区统一管理,有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落实,垃圾日产日清。 (二)道路硬底化率、下水道覆盖率均达90%以上。 (三)无垃圾余泥堆积,鼠害及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四)“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 1、市容环境卫生有统一计划、有制度、有落实。 2、垃圾日产日清,且落实12小时以上的保洁。 3、所有道硬底化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4、落实好除“四害”措施,且达到标准要求。 5、无乱搭建、乱占道、乱摆卖、乱挂物、乱停放、乱竖(贴)广告、乱吐、乱扔等现象。 |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政府(管委会) |
| 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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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民意测验 | 调查不少于100人次的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方面的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 |
| 榕城区、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政府(管委会) |
| 市创卫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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